朗读
市国企办:
你单位报市政府《关于要求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的请示》,已由市政府批示我局办理。
近年来屠宰加工成本有所提高,主要是水费、电费、人工工资及污水处理费等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给屠宰加工企业经营带来一定困难。为保证我市屠宰企业的正常运转,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通过成本调查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适当调整我市生猪屠宰加工费,具体批复如下:
1.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加工费收费标准由原25元/头调整为30元/头(包含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费)。
2.执行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范围为全市各机械化屠宰加工服务企业。
3.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并向屠宰企业和广大经营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调整政策平稳顺利实施。
4.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示,督促屠宰企业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桐乡市物价局
201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