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职责、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开展,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调解有关工作的通知》(桐府函[2013]9号)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就我局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通知如下:
1.为加强对局行政调解工作的领导,成立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罗永良任组长,黄建富任副组长,陈建明、陈东威、徐华君、邵柏泉、徐冰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行政调解室(工作小组),陈东威兼任行政调解室(工作小组)主任(组长),计敏峰任副主任(副组长),局各科室长任组员。
2.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制定出台《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行政调解工作流程。
3.各职能科室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与本机关行使职权有关的各类纠纷,按照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社会的稳定,保障和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附件:1.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及工作流程图
2.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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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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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