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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做好台风过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各行政村、本委各局办:
目前,23号台风“菲特”已过,为做好台风过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各企业、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针对本企业、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危化品、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行业),制定详细的复工方案,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召开一次恢复生产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场地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对于因台风造成的隐患和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仓促开工。
二、突出重点,监管到位
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道路交通运输系统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先行自查,尽快整修被暴雨冲损的路面,清理清除道路上被台风刮倒的树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禁报废车上路,严禁超载,严禁强行通过危险路段;危化品安全方面。要立即组织对台风造成的影响和破坏进行全面检查,对受台风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凡受损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一律予以更换。要举一反三,对企业在台风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查找厂房、仓库、装备、设施等各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管理和预防措施上的缺陷,进一步完善各类防范措施。企业在生产前要制定详细的开车方案,对员工进行一次开车专项培训,对生产储存装置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因台风雨损坏的厂房、设备、仓库、室外广告匾等,要组织进行维修,加固。做好厂区清淤、排涝、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等的安全管理,严防触电、坠落、爆炸、窒息等次生事故发生。机械制造和纺织服装方面。要对因台风造成淹水的机器设备设施、场地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漏电、短路等用电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要在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送电恢复生产。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抓好排水系统、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脚手架及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检查。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对施工企业检查情况复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复工。同时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要将复工检查情况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用电安全方面。各企业、行政村要强化用电线路抢修工作,尽快修复受灾线路,确保企业、行政村用电安全。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要尽快抢修受损圩堤,对病险圩堤进行除险加固。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对企业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三、迅速行动,落实到位
一是各企业、行政村要结合本企业、本辖区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扩大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二是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行政村要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复工复产工作,加大对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认真组织巡回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各部门、各企业、行政村要认真总结这次防御台风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补充应急物资器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