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市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桐乡市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的批复》(桐编办[2008]9号),以及桐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的建议,我局决定在桐乡经济开发区成立桐乡市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作为局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辖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辖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站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