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市公证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市公证处。
二、测评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三、测评方式
委托第三方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114调查中心组织实施,每季度从各法律服务机构受理办案(证)登记中,由局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回访服务对象,交由第三方与回访服务对象进行电话调查测评。
四、测评内容
由回访服务对象对委托办案 、申请办证情况作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总体评价,并对总体评价不满意的,提出存在的问题。
五、测评结果使用
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年度执业考核评价以及推荐评先依据。
六、有关要求
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测评工作作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同时,请各单位分别在2013年10月和2014年1月、4月、7月的第3个工作日前将本单位上一季度案件受理(办证)登记表电子稿统一报局法管科,具体格式见附件。
附件:案件受理(办证)登记表
附件
20 年 季度案件受理(办证)登记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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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委托(办证)人 |
委托(申请)人 (单位) |
联系电话 |
委托时间 |
委托(申请)事项 |
办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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