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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兴市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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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嘉兴市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嘉政办发〔2013〕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

 

嘉兴市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精神,全面实施“五大创业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五大创业保障体系”,着力构建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 “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目标,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为重点,以开展创业环境优化行动、创业人才培育行动、创业平台建设行动、创业服务提升行动和创业典型培育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为载体,以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五大体系建设为保障,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构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目标

  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到2015年实现创建机制更加健全,创业环境明显优化,创业能力不断提升,创业效果显著增强,争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创建机制更加健全。加强创建工作机制建设,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不断完善,创业型镇(街道)创建实现全覆盖,创建工作社会参与度明显提高,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创业环境明显优化。加强创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创业资源充分利用,创业机会更加均等,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创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风险有效控制,全市社会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创业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创业培训管理服务制度建设,覆盖城乡的创业培训网络更加健全,创业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实现创新,有创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能得到有效的培训机会,参加创业培训人员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大学生创业人数占自主创业人数的比重达到20%以上。

  创业效果显著增强。加强创业活动的绩效评估,全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实体的生命力和成长性、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35%以上,创业企业年均增长率达到8%以上,创业企业平均存活率达到5年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1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创业环境优化行动。

  1.夯实创建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创业型镇(街道)创建活动,建立动态考核评估机制,真正做到基层创建工作组织体系健全、扶持政策落实、创业环境宽松、创业帮扶有力、创业成效明显。到2015年,全市所有镇(街道)达到创业型镇(街道)创建标准。

  2.改善创业政策环境。完善和落实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重点制订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扶持政策以及落实各项创业政策的操作办法,确保享受规费减免、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等政策的创业者占符合条件申请人的比例达到95%以上。开展创业政策绩效评估,提高创业资金使用效率。

  3.营造创业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创业项目展示会、创业咨询会、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依托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平台、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弘扬创业精神,发展创业文化,推广创业经验,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鼓励创业和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创业人才培育行动。

  1.完善创业培训制度。以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为重点,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建立健全满足城乡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制度体系。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2.强化创业培训管理。加强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健全创业培训网络体系,实现市、县(市、区)全覆盖。广泛吸收社会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参与创业培训,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师资管理、统一机构认证、统一证书发放的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创业培训教研,开发推广创业培训技术,建立适合不同创业群体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实行创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建立创业培训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3.壮大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组织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专职教师和有创业经验的人士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具有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建立师资准入、登记、年审和公示机制。到2015年底,全市创业培训师资总量达到150人。

  4.加大创业人才培育力度。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在全市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普遍开设创业课程,并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学生的创业理念。加强创业骨干培训,对2012年以来新办创业企业的经营者开展创业技术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创业企业稳定率;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对象为重点,开展订单式创业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开展领军人才CEO培训,积极引育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依托企业经营管理学院、企业网络学院和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培育创业企业管理人才。到2016年,全市开展创业指导培训3万人,创业骨干培训6000人,培育大学生创业人才3000名,引育创业创新领军人才300名。

  (三)开展创业平台建设行动。

  1.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坚持政府投入和社会力量投资相结合,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闲置资源,规划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着力推进“一镇(街道)一品牌”、“一村(社区)一特色”的创业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支持、必要的创业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完善创业基地认定办法,加强创业基地考评,促进创业基地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三年内,全市认定市级创业基地100家。

  2.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势,充分挖掘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依托各种社会力量,采取“区中园”、“园中园”、“场中园”、“厂中园”、“校中园”等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兴建各种模式的大学生创业园。制订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办法,加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和服务,为入园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优惠、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三年内,全市新建大学生创业园50家。

  3.加强网络创业基地建设。结合我市块状经济和产业特点,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网络创业实训基地,开展网络创业知识培训,为网络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孵化服务,通过“基地+市场”、“基地+产业园”、“基地+企业”等模式,实现生产和销售的有机结合,降低网络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制订网络创业就业认定办法和相关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实现网络就业。三年内,全市建立网络创业实训基地10家,实现网络创业就业5000人。

  (四)开展创业服务提升行动。

  1.健全创业服务组织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在市、县(市、区)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和各类创业园区(基地)建立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室,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大学生创业园建立大中专学生创业指导站,为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实行专兼职相结合,推动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开展。整合创业服务资源,构建以中小企业为重点的创业服务超市,为创业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

  2.完善创业服务内容。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推行“导师+学员”创业辅导制,广泛开展“科技创业”活动,推进创业服务“进校园、进企业”、创业促就业专题讲座、创业促就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展示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开发、评估和推介制度,完善创业项目资源库,三年内,全市新增创业项目450个。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办法,建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健全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培训—信用村(社区)联动机制,着力缓解创业者融资难题。发挥民间创业咨询、创业金融和创业孵化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的创业服务。

  3.强化创业后续服务。加大对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吸纳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建立与培训机构的“校企合作”机制,大力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培养合适人才。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事代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服务,吸引优秀人才到创业企业工作。建立“创业服务联络卡”制度,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五)开展创业典型培育行动。

  1.评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市、县(市、区)联动举办创业大赛,引导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者广泛参与,通过对项目的总体构思、经营策略、市场分析、项目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三年内,全市评选嘉兴市优秀创业项目20个。

  2.培育一批大学生创业典型。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且创业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发展前景较好、带动大学生就业人数较多的,经评选,确定为大学生创业典型。三年内,全市培育嘉兴市大学生创业典型100名。

  3.命名一批优秀创业企业。加大中小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创业企业存活生命力强、经营管理有方、经济效益增幅大、带动就业人数多的,经评选,确定为优秀创业企业。三年内,全市培育嘉兴市优秀创业企业50家。

  4.表彰一批创业服务示范单位。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创业服务工作,改善创业环境,对创业服务意识强、服务措施到位、服务成效显著和创业企业公认度好的部门、单位及社会组织,经评选,确定为创业服务示范单位,并给予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深化创业型城市建设,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建立嘉兴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的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健全工作制度,督促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调整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形成政府促进创业的工作推动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人力社保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规划制订、政策扶持等工作,统筹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促进大学生创业等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创建工作宣传和创业舆论引导工作;发改、经信等部门负责制订有利于促进创业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创业教育体系;财政、税务部门负责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和管理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建设部门负责创业场地的规划管理和统筹协调;工商、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开业指导和服务;科技部门负责创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负责创业信贷支持;农经、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推动相关群体的创业和服务工作;统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创业统计制度和统计分析工作。要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对接、研究工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创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形成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政府对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投入,落实专项资金预决算制度,强化政策引导,按规定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同时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鼓励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创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创业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的创业带动就业资金保障机制。

  (四)加强考核评估。围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订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并把重点任务和相关指标纳入政府和部门考核、督办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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