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各质量监督站、各直属单位:
现将《桐乡市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1月28日
桐乡市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整治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升再加工纤维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浙质纤发〔2013〕6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包括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点和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
(二)违反国家规定将再加工纤维用于生活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的行为;
(三)再加工纤维未标明警示标志的。
三、排查整治重点
以城乡结合部、生产生活经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排查区域,根据排查结果,由稽查大队和各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区域内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
四、排查整治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组织开展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基本信息排查,全面掌握并建立完善生产加工单位信息档案。
第二阶段:2013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
组织开展对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的执法大检查,查处再加工纤维质量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
开展查处案件的后处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督稽查科负责本次活动的综合协调及总结上报,各质量监督站负责各自辖区内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的排查,稽查大队牵头协同质监站开展执法检查,省羊毛衫质检中心承担所抽样品的检验任务。办公室负责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的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
(二)全面检查,惩防并举。通过开展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的排查整治,掌握生产加工单位底数,查清质量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的质量违法行为,确保不出现行业性质量问题。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质量监督站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要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制度的优越性开展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单位的排查工作,要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