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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山镇“三改一拆”行动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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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三改一拆”行动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嘉兴市、桐乡市“三改一拆”行动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三改一拆”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进“三改一拆”行动作为着力推进全镇经济发展、打造和谐河山的重要任务。以拆违为重点,通过创新体制、健全制度、加强合作,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查处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根据桐乡市下达给我镇的目标任务,在全镇范围全面推进“三改一拆”行动。2013年,与城镇有机更新、经济转型升级、退低进高、退二进三、“两新”工程建设、城乡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建设紧密结合,全年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1.7万平方米以上。与生猪养殖转型发展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拆旧控新”的长效机制,全年拆除违法建筑确保2.21万平方米以上,力争3.24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拆除违法建筑确保1.3万平方米,力争2.08万平方米;拆除违建猪舍确保0.91万平方米以上,力争1.16万平方米)。

各行政村、实施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2013年“三改一拆”任务分解要求,痛下决心、全力以赴,奋战50天,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村(社区)任务分解详见附件3)

三、工作重点

坚持“五必改、六结合、十先拆”,全面推进“三改一拆”行动。

(一)坚持“五必改”:即城镇重点建设区域内的城中村必改;不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的旧住宅区必改;因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镇规划要求的用地必改;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容积率偏低、厂房使用效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必改;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用地和高能耗工业用地必改。

(二)坚持“六结合”:即结合生猪减量提质工作,推进农村养殖业转型升级;结合农房改造工作,推进老旧村庄改造;结合城镇有机更新工作,提升城镇功能能级;结合“四边三化”工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结合“二次开发”建设工作,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结合卫片执法工作,维护城乡土地管理正常秩序。

(三)坚持“十先拆”:即沿河沿路沿街违建先拆;畜禽养殖棚舍违建先拆;存在安全隐患违建先拆;妨碍重大项目建设违建先拆;城中村违建先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建先拆;新村点违建和建新不拆旧先拆;废品收购站点、堆场和开水房违建先拆;非法广告牌先拆;非法加工、交易市场违建先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河山镇“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长担任执行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工业、农业、城建、土管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其余成员从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具体负责全镇“三改一拆”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同时抽调成员单位人员成立六个拆违专项行动组,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各村(社区)要落实“三改一拆”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形成合力,全镇驻村干部、住村干部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三改一拆”行动上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建立镇领导联村机制,由镇级领导联系村(社区),强化指导,协调推动“三改一拆”工作。建立违法建筑举报机制,建立镇、村两级举报机制,在镇“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村(社区)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共同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村(社区)要每周上报相关信息动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通报各村工作进度、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建立台账资料收集机制,各村在具体工作中要采用影像、文字、图纸等多种方式,加强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作为总结考核的依据。

(三)突出拆违重点。将拆违作为“三改一拆”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重点突破。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行动组,按相关职能确定牵头部门和联系人。一是建新不拆旧专项整治行动组。对农户建房过程中未按要求实施建新拆旧的旧房拆除工作负总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拆除工作。(牵头部门:国土资源所)二是农民新村违章搭建专项整治行动组。对农民新村内存在的违章搭建设施拆除工作负总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拆除工作。(牵头部门:规划建设站)三是违法畜禽养殖棚舍专项整治行动组。对全镇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畜禽棚舍拆除工作负总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拆除工作。(牵头部门:农经中心)四是违法开水房专项整治行动组。对全镇范围内违法开水房拆除工作负总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拆除工作。(牵头部门:爱卫办)五是违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行动组。对全镇范围内违法废品收购点的拆除工作负总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拆除工作。(牵头部门:派出所)六是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组。对全镇范围内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负总责,做好拆除工作。(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四)加强宣传氛围。由宣传办牵头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相关政策和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和谐推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各项维稳工作。坚持阳光操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违法建筑拆除的行政裁量权、实施程序和保障措施。制定完善各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妥善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三改一拆”行动纳入行政村年度专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各村年终评优、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工作不力的行政村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1.河山镇“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

2.“三改一拆”行动领导联村安排表

3.拆违专项整治行动组安排表

4.拆除违法建筑和违建猪舍目标任务分解表

 

 

中共河山镇委员会

河 山 镇 人 民 政 府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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