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凤鸣街道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
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街道党委、办事处《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凤委〔2013〕69号)的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以下简称“三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德治”专项建设
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打造“四型”社会、建设“四好”家庭、培育“五有”市民,突出公民道德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文明乡风,努力建设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和谐凤鸣。
(一)培育“五有”市民
1.提升公民道德。在文化茶馆、文化中心和文化礼堂开设“道德点评台”及设立道德讲堂,通过社会道德模范树选、早市茶馆道德模范巡讲巡演、乡风评议等活动开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公民道德的要求,注重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教育引导公民做到“有爱心、有正义、有礼节、有知识、有诚信”。
2.建设“文化礼堂”。通过建设“文化礼堂”,把道德讲堂、“春泥计划”、“种文化”、乡风评议以及崇学奖、爱心结对、红色义工、道德实践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做好对社会各个群体的素质提升和心理建设。
(二)建设“四好”家庭
3.开展星级家庭创建、弘扬德孝文化,推进家庭道德建设,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关注单亲家庭,倡导家庭实现“孝顺好、恩爱好、家教好、勤俭好”目标,营造慈孝、感恩、小我、大爱的和谐氛围。
(三)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4.对已创建的43家文明单位做好复评梳理工作,对2013—2014年规划创建的7家文明单位进行创建工作指导和氛围营造,做好企业文明发展和企业文化品牌建立,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共进的职企氛围。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道德评议组织,结合村星级文明服务大厅评选,发挥群众评议、舆论影响,强化规范约束,弘扬真善美。
(四)实施文化惠民
5.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打造群众文化品牌,传播正能量,提升精气神,使人们踊跃参加积极向上的健康的文体活动。
二、“法治”专项建设
以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治保障为目标,强化法制宣传,打造法治凤鸣,营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依法行政
6.推进便民网络建设。提升为农服务、为企服务、为民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推进网上申报审核,探索网上审批。稳步推进街道(街道)、各村(社区)便民网络建设。
(二)保障司法公正
7. 深化基层法律顾问服务。完善现有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继续推行“12+4+3”服务模式,协助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即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联系1次;上门开展法律服务全年不得少于4次;具体工作应做到“三个一”:即上好一堂法制课〔对象为村(社区)党员、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或村(居民)代表〕、举办一次现场咨询活动、提交一条以上法律意见和建议。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规范企业依法运行,组织联企法律工作者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出谋划策,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质,提升企业职工的法律素养,保障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8.打造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宗旨,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提升业务技能。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五好”政法队伍,即素质好,业务能力提升;形象好,人民群众满意;工作好,走在全市前列;典型好,创先争优在先;自律好,廉政风险控严。
9.打造阳光政法工程。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核心,以法制宣传为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积极推进司法民主,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公开;开展案件大评查,以评查促公正;大力打造阳光政法,开展执法大培训,以公开、信息化为手段,在提高能力上、强化执法管理上、加强执法监督上取得新进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三)倡导全民守法
10.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十进”为载体,全面开展“六五”普法,贯彻《凤鸣街道“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学以致用原则,结合凤鸣实际确定领导干部、公务员、新居民、农民、学生、企业经营管理者等六类重点对象和相关的重点内容。完善街道级法制长廊建设,结合凤鸣漫画特色,呈现凤鸣普法独特风景。注重文化示范户、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企业阵地法制教育。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利用“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络平台,继续发挥村街道两级普法微博辐射作用,切实提高公民的诚信观念和遵法守法意识。
11.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规范调解流程,强化依法调解。继续贯彻实施人民调解“六制度”,提升基层调解实力。加强群众信访教育,实现依法信访、规范信访。对信访事项采取“分散受理”制度,即在固定信访人诉求的前提下,将其不同诉求逐项分流,交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处理,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处理职责和维稳职责,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
12. 开展“村民法治驿站”建设。通过推动网格内“村民法治驿站”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驿站职能作用,积极倡导公民学法、生活守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热心宣传法律、耐心答疑疏导、用心依法维权、关心矫治对象,提升社会和谐度。
三、“自治”专项建设
扎实推进政社分开,落实基层自治组织自治地位,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社会组织,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自治管理,完善服务机制,保障自治权利,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社会管理格局。
(一)夯实基层自治基础
13. 强化网格长(管理员)服务管理能力培育。以嘉兴市部署开展的“百名优秀网格长(管理员)、百支优秀服务团队”争创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常态化、定期化的“专业知识大学习、岗位技能大练兵、网格民情大比拼”为主要内容的三大活动,不断提升网格服务管理队伍的管理服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做实做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村、社区网格长(管理员)主体责任,把党委、办事处的部分管理服务职能转接到网格队伍中,确保实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细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服务能力。
14.规范街道村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页面设置。规范街道村两级便民服务以及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页面设置,统一编制纳入信息平台的内容目录,分类确定信息公开时限,建立信息维护审查及运行管理机制。提高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监督实效。
(二)健全公民参与机制
15.探索建立村级民情反馈会。各村(社区)每月定期召开由全体村(社区)干部、驻村干部、联村(住夜)干部及部分党员组长代表参加的村级民情反馈会。对在住夜等走访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和落实,能协调解决的抓紧办理,一时不能解决的,向农户进行及时反馈和说明。
16.开展“一诺三诊五比”活动。根据“三治”管理服务要求,结合机关干部住村服务三项制度,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开展“一诺三诊五比”活动,“一诺”即签订一张承诺书,“三诊”即“出诊、问诊、会诊”,“五比”即比学习、比纪律、比作风、比奉献、比成效。切实将问题发现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服务散播在基层。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17.建立村(社区)社工团队。充分发挥退休老师、有威信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村民组长作用,建立村(社区)社工团队,打造民生服务团、平安服务团、人文服务团等特色服务团队,弘扬社会正气,开展夜间巡防、民间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娱乐农民百姓,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18.培育特色基层志愿服务团队。发挥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人员优势、知识优势和服务优势,打造义工队伍,重点打造“党员义工服务”“医疗志愿者”、“青春志愿者”、“阳光帮教”等四大义工队伍,切实提高基层志愿者队伍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义工工作室”的示范作用,积极培育各具特色的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社会管理“三治”建设重点项目及实施载体
附件
社会管理“三治”建设重点项目及实施载体
一、“德治”专项建设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要求 实施载体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五有市民”培育 培育“有爱心、有正义、有礼节、有知识、有诚信”市民,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努力形成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公民心态。 1.开设道德点评台,设立道德讲堂 宣传办 各村(社区)、经发中心、农经中心
2.推进“文化礼堂”建设,开展文化礼仪活动。 宣传办 各村(社区)、团委、妇联、文体站
(二)“四好家庭”建设 建设“孝顺好、恩爱好、家教好、勤俭好”家庭,弘扬德孝文化,推进家庭道德建设,注重家庭亲情,努力实现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目标。 3.建立“四好家庭”星级评创机制。 妇联 各村(社区)
(三)“四型社会”创建 打造“学习型、健康型、创业型、友好型”社会,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和治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4.推进文明单位创建。 宣传办 各村(社区)、各单位
5.深入实施文体惠民工程,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文体站 各村(社区)、宣传办、工会、团委、妇联、中小学校
二、“法治”专项建设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要求 实施载体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推行依法行政 推进便民网络建设。提升为农服务、为企服务、为民服务水平和能力。 6.推进街道(街道)、各村(社区)便民网络建设。 纪委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相关责任单位
(二)保障司法公正 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化“阳光”司法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7. 完善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团 普法办
司法所 各村(社区)、相关责任单位
8.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 政法委 司法所、安监站、人保所、卫生监督所、工商所、税务所等单位
9.打造阳光政法工程。 政法委 司法所、普法办、派出所、工商所、人保所、安监站、卫生监督所、税务所等单位
(三)倡导全民守法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畅通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渠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法律、依靠法律、使用法律。 10.以“法律十进”为载体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办 各村(社区)、司法所、派出所、人保所、安监站、团委、妇联、卫生监督所、工商所、税务所等单位
11.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群众信访教育 政法委 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人保所
12. 开展“村民法治驿站”建设 政法委 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
三、“自治”专项建设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要求 实施载体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夯实基层自治基础 提升网格服务管理队伍的管理服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做实做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
全面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最大限度服务群众。 13.强化网格长(管理员)服务管理社会能力培育 综治办 相关责任单位
14.规范街道村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页面设置。 纪委 各村(社区)、相关责任部门
(二)健全公民参与机制 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重大决策,落实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利用社情民意收集网络,及时掌握和化解群众诉求,促进基层社会平安稳定。 15.探索建立村级民情反馈会 组织办 各村(社区)、相关责任部门
16.开展“一诺三诊五比”活动 组织办 各村(社区)、相关责任部门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以政策引导、项目扶持为重点,健全服务管理措施,大力发展和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鼓励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努力营造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 17.建立便民服务团队、村社工团队开展民生、安全、人文等帮扶活动。 民政办 各村(社区)、相关责任部门
18.重点打造“党员义工服务”“医疗志愿者”、“青春志愿者”、“阳光帮教”等四大义工队伍。 团委 组织办、民政办,各村(社区)、相关责任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