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我镇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2月上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入企”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与职工面对面交流,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二)举办“法律大讲堂”。组织法律专业人士深入企业,结合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提升村级调委会的法律业务知识,组织村级调解主任到市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审理。
(四)开展“你最想了解的法律知识”问卷调查,了解基层法律需求,为以后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奠定基础。
(五)开展“送法下乡”法律服务现场会。组织镇普法办各职能部门到各村(社区)开展巡回法律服务。
(六)开展“法律服务新居民”活动,深入新居民集居区,宣传法律法规,分发法制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
六、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要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要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好做法好经验,请及时报镇普法办。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8日
抄送:市普法办。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