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中国人寿驻村代表建设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国人寿保险服务网点建设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石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石门、幸福石门,根据市政府文件批示,决定在全镇开展保险服务网点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以服务“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在全镇范围内建立以“国寿驻村代表”为主要形式的三农服务团队,构建完善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全面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民的保障需求、推进我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
二、组织机构
成立石门镇保险驻村代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镇人力社保所、财政所和中国人寿桐乡支公司石门分公司负责人组成。下设工作小组,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中国人寿桐乡支公司工作人员及网点主管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各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工作小组负责驻村代表人员的宣传、推荐、选拔和面试等具体操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宣传、层层发动、选拔推荐等各项措施,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确保各村推荐选拔一名具有一定影响力、有较好的专业素养、能为老百姓诚信服务的驻村代表;
2.各村在村委设立保险服务点,即驻村代表的工作点,为百姓提供便捷服务。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同性高、影响深远且意义重大的系统工程,是政府部门创新社会管理、优化保险服务的重要举措,更好地完善农村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2.全力配合,积极推荐。各村(社区)要按照党和政府送金融服务、金融政策、金融产品下乡的工作要求,全力配合中国人寿桐乡支公司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荐当地有责任心、有爱心、有口碑、有能力的优秀人才作为驻村代表,同时在村委安排驻村工作点,为百姓提供便捷的服务,切实发挥“三农”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日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