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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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门镇人民政府文件 |
| 石政〔2013〕112号 |
附件1 石门镇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镇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建明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孙 强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管技师 沈伟华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成 员:沈建松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师 薄利强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师 赵 瑾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护士 谭月良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顾亚锋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倪海根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附件2 石门镇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镇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创 建 办:俞国莹 崇 安 村:张雪洪 爱 卫 办:李炳洪 郜 墩 村:陈小飞 财 政 办:张伟峰 东 池 村:姚镇洲 民 政 办:唐应松 石 门 村:刘志强 计 生 办:沈丽华 叶 新 村:朱丽萍 派 出 所:费惠红 桂 花 村:沈 超 广 电 站:张 翼 颜井桥村:沈金寿 石门中学:蒋松泉 白马塘村:金 强 石门小学:顾亚琪 民 联 村:何小英 羔羊中学:唐学惠 殷家漾村:倪华荣 羔羊小学:叶建明 周墅塘村:施金海 幼 儿 园:李娟妹 陆家庄村:陆振华 安 全 村:张洪明 春丽桥村:沈建飞 羔 羊 村:王 伟 墅 丰 村:颜惠明 二度埭村:姚一飞 民 丰 村:曹利华 玉溪社区:沈小玲
附件3 石门镇创建市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工作职责分解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责任单位 |
| 一、组织保障(80 分)核心分(40分) | (1)*成立镇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镇创建工作。(镇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任组长20分,辖区医疗单位领导任组长10分) | 20 | 创建办、爱卫办 |
|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落实各相关单位慢性病防控措施。 | 20 | 创建办、爱卫办 | |
| (3)*建立卫生、广电、文化、教育等多单位工作协调制度,各单位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设有联络员。 | 20 | 创建办、爱卫办 | |
| (4)镇政府牵头定期召开(每年不少于2次)相关单位联络员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控重点问题。 | 20 | 创建办、爱卫办 | |
| 二、经费保障(50 分)核心分(40分)附加分(20 分) | (1)*政府为所在地镇提供专项项目经费。每配套专项经费1万得2分,类推,满分为20分。超过10万,余按每万得附加分2分类推,满分20分。 | 20 | 财政办 |
| 加20 | |||
| (2)*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防控总经费达到公共卫生总经费的10%以上(10%以下,每减少1%扣2分)。 | 20 | 中心卫生院 | |
| (3)辖区医疗单位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三、政策保障(70 分)核心分(20分)附加分(20 分) | (1)*政府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列入镇政府具体工作计划得35分,列入辖区医疗单位工作计划得20分) | 35 | 创建办、爱卫办 |
| (2)*至少出台1 项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镇政府出台政策并落实得35分,多单位或条线出台并落实得30分,医疗单位出台并落实得25分,出台2 项及以上附加20 分。 | 25 | 创建办、爱卫办 | |
| 加20 | |||
| 四、队伍保障(50 分)核心分(20分) | (1)*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慢病防控相关科室并配备相应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每服务人口1500名至少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开展慢病防治。(中心成立慢性病防控相关科室得5分,慢性病防控人员达到专职1人或以上得5分,兼职得3分。社区责任医生配备充足得10分,不足得5分) | 20 | 中心卫生院 |
| (2)卫生服务中心对卫生服务站技术指导每月至少1次,培训每年达到2次以上。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3)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市疾控中心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处达到4次以上。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4)接受市级综合性医院对卫生服务中心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达到4次以上。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五、社区诊断(50 分)核心人(30分) | (1)从社会学、流行病学以及管理学角度出发,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 | 20 | 中心卫生院 |
| (2)*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报告包括: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 30 | 中心卫生院 | |
| 六、死因监测(45 分) | (1)辖区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 | 15 | 中心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 |
| (2)全人群死因监测死亡率不低于6‰,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8%以下。 | 10 | 中心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 | |
| (3)每年开展1 次覆盖示范区镇50%行政村的漏报调查。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七、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45 分) | (1)每年完成1 次有代表性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各5 分)监测调查及行为危险因素调查。 | 20 | 中心卫生院 |
| (2)每3 年配合全市完成1 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调查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所得数据可反映当地实际情况。 | 15 | 中心卫生院 | |
| (3)撰写监测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八、肿瘤登记(45 分) | (1)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并通过社保、农保事后报销名单核对及时补报病例。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 Ratio)在0.6 和0.8 之间,病理诊断率(MV%)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低于15%,漏报率5%以内。 | 25 | 中心卫生院 |
|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报告。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 | 20 | 中心卫生院 | |
| 九、心脑血管事件报告(30 分) |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漏报率5%以内。 | 20 | 中心卫生院 |
|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报告。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十、媒体宣传(25 分)核心分(10分)附加分(20 分) | (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传播计划。 | 5 | 广电站、中心卫生院 |
| (2)*新闻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传播防治知识和保健技能。 | 10 | 广电站、中心卫生院 | |
| 设置2 个及以上宣传专栏附加20 分。 | 加20 | 广电站、中心卫生院 | |
| (3)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1块及以上户外广告牌或墙体宣传画。 | 10 | 广电站、中心卫生院 | |
| 十一、宣传资料技术支持(40 分) | (1)每年制作慢病宣传资料(画报、折页、小册子、展板、干预工具等)达到8 种及以上,提供给村(社区)数量达到工作需求。 | 15 | 中心卫生院 |
| (2)每年制作并提供村(社区)3 种及以上慢病音像资料。 | 12 | 中心卫生院 | |
| (3)每年提供村(社区)8 次及以上慢病知识讲座的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 | 13 | 中心卫生院 | |
| 十二、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40 分) | (1)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村)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10 | 文体站 |
| (2)每个社区(村)健康讲座每年达到4 次及以上,每次不少于50 人。4 次以下每次2.5 分。 | 10 | 创建办、爱卫办、计生办、 中心卫生院 | |
| (3)宣传栏社区(村)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 个月更新1 次。 | 10 | 创建办、爱卫办、村(社区) | |
| (4)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周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 次。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十三、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25 分) |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不低于60%,3 年内达到100%;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不少于2学时。 | 15 | 中小学校 |
| (2)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不低于60%,3 年内达到100%。 | 10 | 幼儿园 | |
| 十四、宣传日活动(20 分)附加分(20 分) | 每年开展2次以上慢性病宣传日活动,,每次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100 人。 | 20 | 中心卫生院、文体站 |
| 每年3 场及以上附加20 分。 | 加20 | 中心卫生院、文体站 | |
| 十五、工作场所干预(20 分)附加分(20 分) | 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覆盖率达到20%。 | 20 | 文体站 |
| 覆盖50%及以上附加20 分。 | 加20 | 文体站 | |
| 十六、群众社区健身活动(25分) | (1)开展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 次。 | 5 | 文体站 |
| (2)社区(镇)有3 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10 分)。 | 10 | 文体站 | |
| (3)平均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 步以上成年人比例达到35%及以上。 | 10 | 文体站 | |
| 十七、平衡 膳食(20 分) | (1)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 10 | 创建办 |
| (2)加强合理膳食宣传,利用5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9克, 10降至8克。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十八、烟草 控制(30 分) 附加分(20 分) | (1)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是无烟医疗机构。 | 10 | 中心卫生院 |
| (2)开展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成功1家。 | 10 | 创建办、爱卫办 | |
| 创建2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 加20 | 创建办、爱卫办 | |
| (3)到2015 年,示范区镇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十九、示范 创建(40 分)附加分(20 分) | *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餐厅,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1家。 | 40 | 创建办 |
| 每年每类创建2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 加20 | 创建办 | |
| 二十、高危人群发现(70 分)核心分(20分)附加分(80 分) |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5 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及以上。 | 20 | 中心卫生院 |
| (2)分析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农民体检等数据,发现高危病人。 | 20 | 中心卫生院 | |
| 按社区(村)进行登记管理。 | 加40 | 中心卫生院 | |
| (3)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4家以上。 | 30 | 中心卫生院 | |
| (4)实施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人数达到辖区35岁以上人口数的15%。 | 加20 | 中心卫生院 | |
| (5)实行辖区重点癌症筛查,早诊率达到50%以上 | 加20 | 中心卫生院 | |
| 二十一、高危人群干预 (60 分) | (1)与基线调查相比,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 | 20 | 中心卫生院 |
| (2)示范镇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3)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4)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5)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 10 | 中心卫生院 | |
| 二十二、口腔卫生(附加40 分) | (1)幼儿园和小学儿童龋齿充填机构覆盖率在60%以上,儿童龋齿充填率逐年增加30%。 | 加20 | 中心卫生院,幼儿园、小学 |
| (2)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 | 加20 | 中心卫生院,幼儿园、小学 | |
| 二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60 分)附加分(20 分) | (1)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高血压患者登记率达到13及以上(10 分),糖尿病登记率达到2。5%及以上(10 分)。 | 20 | 中心卫生院 |
| (2)*管理人群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及以上(10 分),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及以上(10 分)。 | 20 | 中心卫生院 | |
| (3)管理人群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到60%及以上(10 分),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60%及以上(10 分)。 | 20 | 中心卫生院 | |
| (4)结合桐乡“数字卫生”建设,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 | 加20 | 中心卫生院 | |
| 二十四、患者自我管理(60 分) | (1)1 组建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各小组每年完成活动不少于6次,自我管理小组社区(村)覆盖率达到30%以上,逐年递增。 | 60 | 中心卫生院 |
抄送:市创建办,市卫生局,市疫控中心。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