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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门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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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2013〕112号
关于印发石门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石门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5日 关于印发石门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群疾病谱、死因谱的变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病呈明显上升趋势,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并成为医疗费用过度增长的重要原因。为全面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镇将积极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卫生部办公厅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和桐卫发〔2013〕116号印发《关于印发桐乡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推动全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探索适合于我镇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一)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四)慢性病规范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60%。 (五)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四、工作内容 (一)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收集、整合并分析示范镇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我镇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基本要求如下: 1.当地主要媒体要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广泛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 2.镇中心卫生院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并且能够达到相关数量要求。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居民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和理念。 4.学校为学生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利用幼儿园家长会等形式,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 5.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宣传日活动。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基本要求如下: 1.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健身运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职工开展群体性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 2.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的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3.政府部门带头,全社会开展控制吸烟行动,创建无烟场所、单位。 4.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或示范餐厅。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在有条件的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 2.各类医疗机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糖等服务。 3.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现在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 4.探索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六)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示范镇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咨询。 (二)经费保障。示范镇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任务。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保障。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 (四)能力建设。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各医疗机构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有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定期接受市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中心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六、督导与评估 示范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对示范镇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石门镇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石门镇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3.石门镇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工作职责分解
附件1 石门镇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镇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建明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孙 强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管技师 沈伟华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成 员:沈建松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师 薄利强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师 赵 瑾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护士 谭月良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顾亚锋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倪海根 石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治医师 附件2 石门镇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镇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创 建 办:俞国莹 崇 安 村:张雪洪 爱 卫 办:李炳洪 郜 墩 村:陈小飞 财 政 办:张伟峰 东 池 村:姚镇洲 民 政 办:唐应松 石 门 村:刘志强 计 生 办:沈丽华 叶 新 村:朱丽萍 派 出 所:费惠红 桂 花 村:沈 超 广 电 站:张 翼 颜井桥村:沈金寿 石门中学:蒋松泉 白马塘村:金 强 石门小学:顾亚琪 民 联 村:何小英 羔羊中学:唐学惠 殷家漾村:倪华荣 羔羊小学:叶建明 周墅塘村:施金海 幼 儿 园:李娟妹 陆家庄村:陆振华 安 全 村:张洪明 春丽桥村:沈建飞 羔 羊 村:王 伟 墅 丰 村:颜惠明 二度埭村:姚一飞 民 丰 村:曹利华 玉溪社区:沈小玲
附件3 石门镇创建市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镇工作职责分解
项目 内容 分值 责任单位
一、组织保障(80 分)核心分(40分) (1)*成立镇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镇创建工作。(镇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任组长20分,辖区医疗单位领导任组长10分) 20 创建办、爱卫办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落实各相关单位慢性病防控措施。 20 创建办、爱卫办
(3)*建立卫生、广电、文化、教育等多单位工作协调制度,各单位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设有联络员。 20 创建办、爱卫办
(4)镇政府牵头定期召开(每年不少于2次)相关单位联络员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控重点问题。 20 创建办、爱卫办
二、经费保障(50 分)核心分(40分)附加分(20 分) (1)*政府为所在地镇提供专项项目经费。每配套专项经费1万得2分,类推,满分为20分。超过10万,余按每万得附加分2分类推,满分20分。 20 财政办
加20
(2)*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防控总经费达到公共卫生总经费的10%以上(10%以下,每减少1%扣2分)。 20 中心卫生院
(3)辖区医疗单位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 10 中心卫生院
三、政策保障(70 分)核心分(20分)附加分(20 分) (1)*政府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列入镇政府具体工作计划得35分,列入辖区医疗单位工作计划得20分) 35 创建办、爱卫办
(2)*至少出台1 项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镇政府出台政策并落实得35分,多单位或条线出台并落实得30分,医疗单位出台并落实得25分,出台2 项及以上附加20 分。 25 创建办、爱卫办
加20
四、队伍保障(50 分)核心分(20分) (1)*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慢病防控相关科室并配备相应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每服务人口1500名至少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开展慢病防治。(中心成立慢性病防控相关科室得5分,慢性病防控人员达到专职1人或以上得5分,兼职得3分。社区责任医生配备充足得10分,不足得5分) 20 中心卫生院
(2)卫生服务中心对卫生服务站技术指导每月至少1次,培训每年达到2次以上。 10 中心卫生院
(3)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市疾控中心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处达到4次以上。 10 中心卫生院
(4)接受市级综合性医院对卫生服务中心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达到4次以上。 10 中心卫生院
五、社区诊断(50 分)核心人(30分) (1)从社会学、流行病学以及管理学角度出发,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 20 中心卫生院
(2)*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报告包括: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30 中心卫生院
六、死因监测(45 分) (1)辖区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 15 中心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
(2)全人群死因监测死亡率不低于6‰,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8%以下。 10 中心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
(3)每年开展1 次覆盖示范区镇50%行政村的漏报调查。 10 中心卫生院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10 中心卫生院
七、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45 分) (1)每年完成1 次有代表性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各5 分)监测调查及行为危险因素调查。 20 中心卫生院
(2)每3 年配合全市完成1 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调查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所得数据可反映当地实际情况。 15 中心卫生院
(3)撰写监测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10 中心卫生院
八、肿瘤登记(45 分) (1)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并通过社保、农保事后报销名单核对及时补报病例。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 Ratio)在0.6 和0.8 之间,病理诊断率(MV%)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低于15%,漏报率5%以内。 25 中心卫生院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报告。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 20 中心卫生院
九、心脑血管事件报告(30 分)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漏报率5%以内。 20 中心卫生院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报告。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 10 中心卫生院
十、媒体宣传(25 分)核心分(10分)附加分(20 分) (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传播计划。 5 广电站、中心卫生院
(2)*新闻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传播防治知识和保健技能。 10 广电站、中心卫生院
设置2 个及以上宣传专栏附加20 分。 加20 广电站、中心卫生院
(3)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1块及以上户外广告牌或墙体宣传画。 10 广电站、中心卫生院
十一、宣传资料技术支持(40 分) (1)每年制作慢病宣传资料(画报、折页、小册子、展板、干预工具等)达到8 种及以上,提供给村(社区)数量达到工作需求。 15 中心卫生院
(2)每年制作并提供村(社区)3 种及以上慢病音像资料。 12 中心卫生院
(3)每年提供村(社区)8 次及以上慢病知识讲座的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 13 中心卫生院
十二、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40 分) (1)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村)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0 文体站
(2)每个社区(村)健康讲座每年达到4 次及以上,每次不少于50 人。4 次以下每次2.5 分。 10 创建办、爱卫办、计生办、 中心卫生院
(3)宣传栏社区(村)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 个月更新1 次。 10 创建办、爱卫办、村(社区)
(4)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周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 次。 10 中心卫生院
十三、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25 分)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不低于60%,3 年内达到100%;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不少于2学时。 15 中小学校
(2)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不低于60%,3 年内达到100%。 10 幼儿园
十四、宣传日活动(20 分)附加分(20 分) 每年开展2次以上慢性病宣传日活动,,每次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100 人。 20 中心卫生院、文体站
每年3 场及以上附加20 分。 加20 中心卫生院、文体站
十五、工作场所干预(20 分)附加分(20 分) 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覆盖率达到20%。 20 文体站
覆盖50%及以上附加20 分。 加20 文体站
十六、群众社区健身活动(25分) (1)开展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 次。 5 文体站
(2)社区(镇)有3 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10 分)。 10 文体站
(3)平均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 步以上成年人比例达到35%及以上。 10 文体站
十七、平衡 膳食(20 分) (1)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10 创建办
(2)加强合理膳食宣传,利用5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9克, 10降至8克。 10 中心卫生院
十八、烟草 控制(30 分) 附加分(20 分) (1)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是无烟医疗机构。 10 中心卫生院
(2)开展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成功1家。 10 创建办、爱卫办
创建2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加20 创建办、爱卫办
(3)到2015 年,示范区镇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 10 中心卫生院
十九、示范 创建(40 分)附加分(20 分) *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餐厅,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1家。 40 创建办
每年每类创建2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加20 创建办
二十、高危人群发现(70 分)核心分(20分)附加分(80 分)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5 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及以上。 20 中心卫生院
(2)分析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农民体检等数据,发现高危病人。 20 中心卫生院
按社区(村)进行登记管理。 加40 中心卫生院
(3)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4家以上。 30 中心卫生院
(4)实施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人数达到辖区35岁以上人口数的15%。 加20 中心卫生院
(5)实行辖区重点癌症筛查,早诊率达到50%以上 加20 中心卫生院
二十一、高危人群干预 (60 分) (1)与基线调查相比,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 20 中心卫生院
(2)示范镇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10 中心卫生院
(3)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10 中心卫生院
(4)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10 中心卫生院
(5)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10 中心卫生院
二十二、口腔卫生(附加40 分) (1)幼儿园和小学儿童龋齿充填机构覆盖率在60%以上,儿童龋齿充填率逐年增加30%。 加20 中心卫生院,幼儿园、小学
(2)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 加20 中心卫生院,幼儿园、小学
二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60 分)附加分(20 分) (1)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高血压患者登记率达到13及以上(10 分),糖尿病登记率达到2。5%及以上(10 分)。 20 中心卫生院
(2)*管理人群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及以上(10 分),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及以上(10 分)。 20 中心卫生院
(3)管理人群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到60%及以上(10 分),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60%及以上(10 分)。 20 中心卫生院
(4)结合桐乡“数字卫生”建设,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 加20 中心卫生院
二十四、患者自我管理(60 分) (1)1 组建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各小组每年完成活动不少于6次,自我管理小组社区(村)覆盖率达到30%以上,逐年递增。 60 中心卫生院
备注:带“*”项目为核心检查项目。

抄送:市创建办,市卫生局,市疫控中心。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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