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石政〔2013〕5号
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春节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周密部署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带队做好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类企事业单位,主要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重点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交警中队负责,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的安全性能及行驶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尤其是学生放假时客运车辆是否超载。?
(二)消防领域。由专职消防队负责,村(社区)配合,依据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三合一”、“三老”场所、出租房火灾隐患等情况。?
(三)建筑领域。由城建办负责,村(社区)配合,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路等安全运行情况,依据危旧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使用时间超过20年居民住宅的安全情况。
(四)水上交通领域。由海事所负责,重点检查停靠船舶的配员、救生、消防、信号等情况;突出整治“三无”船舶,完善各类码头的安全运行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安监站负责,重点检查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突出整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危化品、烟花爆竹情况。
(六)水环境领域。由农经中心负责,环保中队、行政村配合,摸清各级河道雨污口及周边污染源情况,对重点排污口及污染源要实施监控和整治,重点检查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2月5日。各村、社区、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对管辖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对重要单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应急防范措施。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严格应急救援队伍值守战备,保证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二)严格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检查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防患措施。
(三)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在春节期间,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落实值班人员,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上级或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更不得谎报、瞒报。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9日
抄送:桐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