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食安办《关于开展非法收购、销售病死甲鱼及甲鱼骨整治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办应[2013]35号)和嘉兴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甲鱼处置监管的通知》(嘉食安委办[2013]2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病死甲鱼及甲鱼骨的处置监管,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当前的病死甲鱼安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病死甲鱼处置监管
最近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因此,我们要树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病死甲鱼及甲鱼骨的处置监管,完善无害化处置体系,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处置到位,严防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及制品流入市场。
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病死甲鱼处置清查行动
针对我市甲鱼养殖量大、病死甲鱼较多的实际情况,农经部门要根据省有关部门对病死甲鱼处理规定,迅速对辖区内所有甲鱼养殖场集中开展一次甲鱼无害化处理排查、整治和执法,确保病死甲鱼处理规定落实到位,防止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及甲鱼骨等流入市场。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病死甲鱼收集、运输、处理机制,可以效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办法,推进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理有关工作,激发养殖户无害处置病死甲鱼的积极性,切断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及甲鱼骨等的供应源头。
三、强化协作,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倒卖病死甲鱼的行为
农经、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在检查中要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杜绝使用病死甲鱼作为食品原料。同时应督促相关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GMP和中国药典和省炮规要求对物料进行检验,供应商应对物料严格审计。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把好进货渠道,守好质量关,按照新修订药品GSP抓好管理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员要充分发挥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旦发现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公安部门要结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的专项行动,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排查,发现线索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甲鱼犯罪行为。
四、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相关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特别是病死甲鱼危害性知识。要加大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和全市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病死甲鱼、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确保食品安全。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相关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食安办。
联系人:朱敏娥;联系电话:89396529,13957368885(669885)。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