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也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做好“两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要将“两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点,及早安排部署。2014年“两节”又正逢食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按照省食安办等6部门《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办综〔2013〕15号)和嘉兴市食安办《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嘉食安委办〔2013〕24号)要求,明确相关职责,确保改革过渡时期食品安全有效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我市开展的“强网明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食品安全大整治和“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中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和现场突击检查力度,严查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突出重点品种。以节日热销食品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突出抓好酒类、肉类、乳制品、食用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酒店饭店、旅游景区、展销促销会、城乡结合部以及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聚集地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临时食品加工点及问题易发业态的监督执法频次,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对庙会等活动中临时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年夜饭、婚宴庆典、农村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和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部门协作,进一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切实加强各监管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强化联合执法,确保监管不留盲点与空白。要继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守土有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从重从严查处。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用好用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四、完善机制,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落实“两节”期间值班制度,畅通96317投诉举报平台,对在节日期间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依法查处,并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市食安办报告。
五、强化宣传,进一步形成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舆论宣传,重点宣传检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充分发挥“96317”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确保奖金兑现及时、便捷。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形成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大检查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市食安办。请各有关部门于2013年1月6日、2月11日前,分两次上报“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附件)。
联系人:朱敏娥;联系电话:89396529,13957368885(669885)。
附件: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情况报表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
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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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部门 |
事故 处置 |
行政执法 情况 |
行政案件查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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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起数 |
处置起数 |
出动人次 |
检查户次 |
责令整改户数 |
查处情况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涉案货值(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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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无照家数 |
吊销证照家数 |
查处违法行为(起) |
移交公安案件(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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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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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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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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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