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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3日

 

桐乡市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决策水平和项目质量,建立完善咨询、决策、执行和监督相结合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施范围

  全市拟引进的所有重大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

第二条 评估原则

  按照“产业导向、用地集约、资源节约、生态环保、产业集群”的要求,坚持专家论证评估、产业布局合理、政府决策科学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工作机构

  设立市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由市场预测、建设和经营条件、技术设备、财务效益、行业风险评估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下设“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招商局〉),负责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估的日常工作。

  (一)建立桐乡市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库。从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全省或全国大专院校专家级教授中选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组成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库。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对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对其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二)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会议制度。对需要进入评估程序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市“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召开项目评估分析会。

第四条 评估内容

  (一)项目准入评估。对拟引进项目的产业准入条件、环境影响和资源消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建议项目准入。

  (二)项目市场评估。通过对拟引进项目所属行业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对项目产出的市场容量、价格、竞争力、营销策略以及市场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研究,确认该项目是否具备市场前景和开拓能力。

  (三)项目建设与经营条件评估。根据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建设方案、选址方案,对拟选厂址的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条件、项目施工和投产后对周围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认该项目是否具备基本的建设条件和生产条件。

  (四)项目技术评估。根据引资项目的技术方案,评估和分析其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及适用性,确认该项目是否具备最佳的技术方案以及能否弥补或增强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五)项目财务效益评估。通过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评估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确认该项目是否具备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和就业贡献力。

  (六)项目不确定性与风险评估。通过各种不确定因素对拟引进项目各种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预测该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进而分析该项目的经济效益与评估其可靠性。

第五条 工作程序

  (一)提出评估需求。由市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确定项目评估会议议题,确定参加会议的专家类别以及相关部门。

  (二)确定评估专家。每次评估会议原则上由6~8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市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选评估专家组成本次的“专家小组”,并指定一名专家作为每次会议的临时负责人负责本次评估的主持与总结。

  (三)召开评估会议。评估会议由市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临时负责人主持。市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提前将项目相关资料送达本次“专家小组”成员审阅,落实会议时间和地点。因日程安排冲突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专家,由市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负责采用视频、电子文稿等形式送审。

  (四)提出评估结论。评估会议形成的结果,由本次“专家小组”的临时负责人整理汇总,由市专家评估小组办公室上报市级相关领导供其决策参考。

第六条 工作要求

  (一)体现科学发展要求。专家库成员的选取要构成合理、涵盖面广。各专家成员要切实从我市的大局出发,立足现状,着眼未来,秉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的理念,对项目实事求是、全面合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二)切实提高评估质量。专家库成员要不断解放思想,努力钻研业务,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和信息,不断提高分析和论证能力,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和有效的依据。

第七条 经费保障

  市财政设立项目评估专项资金,用于专家库的建立及项目评估运作所需经费,以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资金数量根据项目数量和投资额确定。

第八条 附 则

  (一)若拟引进项目确实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且属于用地量少、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重特大项目,可实行“专家评估绿色通道”,以加快项目落户。

  (二)本办法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市商务局(招商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意见表

附件:桐政发[2013]8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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