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桐乡市民政局2014年“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民政局
2014年2月18日
桐乡市民政局2014年
“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13〕42号)和《桐乡市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工作方案》(桐委办发〔2013〕6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民政系统深入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以下简称“三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德治”专项建设
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道、注重诚信、以德服人,做到引导有方向、评判有标准、学习有榜样,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网络,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时代新风。
(一)传承德治理念,织就养老服务“幸福网”。实施孝道养老工程, 组织开展敬老爱老传统美德“三进”活动(进家庭、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活动、“十佳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和“老年友好型城市”、“敬老文明号”、“老年宜居社区”等三项创建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推动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形成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责任科室:老龄办
(二)提升德治意识,构筑社会救助“保障网”。以德治为核心,建设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养老服务、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分层分类、协调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深入开展联系帮扶困难家庭活动,努力在全市形成助困、济危、安老、扶幼的社会新风尚。
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
二、“法治”专项建设
以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治保障为目标,打造“法治民政”。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民政法制宣传,营造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民政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以政策落实为抓手,积极开展双拥争创工作。加强村(社区)拥军优属服务站软件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和凝聚社会力量拥军。围绕官兵和军属涉法纠纷,开展排查调解,积极维护官兵合法权益。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桐乡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桐乡市退役士兵安置管理办法》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婚姻登记质量,深入打造“服务民生满意站所(服务窗口)”。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贯彻婚姻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
责任科室:婚姻登记处
三、“自治”专项建设
扎实推进政社分开,落实基层自治组织自治地位,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社会组织,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自治管理,完善服务机制,保障自治权利,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社会管理格局。
(一)加强自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出台并落实《桐乡市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实施意见》,厘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能,探索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做好相关工作,激活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组织的衔接互动,提升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与服务能力,强化自治功能,发挥自治作用。
责任科室:社会工作综合科
(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进社会公益创投。在面向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和社会各界征集及评选实施公益服务项目创意的基础上,对获选实施相应项目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给予资助,并提供能力建设支持,借此培育一批优秀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优质公益服务项目,有效动员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深层次参与公益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公益事业的专业化和可持续发展。
责任科室:社会工作综合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会管理“三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覆盖城乡,惠及百姓,贯穿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全民政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相关工作的指导,局属各科室(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运用各种载体,全力推进“三治”建设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专项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项目要求,明确工作主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保障措施。加大对社会管理“三治”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各专项建设的设施、服务和活动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通过放宽门槛、强化政策扶持等举措,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宣传报道。局属各科室(单位)要深入挖掘“三治”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和鲜活事例,积极上报关于“三治”建设工作信息,及时反映本科室(单位)“三治”工作新动态、推广新经验,增进各科室(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努力打响民政系统“三治”建设工作新品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科室(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报送1篇以上信息至民政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