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最近,从各地开展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中发现有不法分子用甲醛加工牛血等食用血产品的违法行为,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血产品监管的通知》(浙食安办综〔2014〕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用血产品加工、销售全过程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对食用血产品加工点进行排查摸底,严查各种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流通环节监管,规范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渠道、索证索票管理;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餐饮服务单位对原料采购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和索证索票到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加强区域内、行业内食品安全的全面监督检查,要在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品种上举一反三,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集中力量,加大监测力度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用血产品的抽检力度,集中力量对农贸市场、火锅店、鸭血粉丝汤店等重点场所食用血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性抽检,运用快检手段进行初筛,对初筛结果阳性样品送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追踪溯源。
三、规范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及舆论引导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血产品及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报告市食安办。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