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河山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3日
全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入冬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桐消安委〔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镇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确保镇专职消防队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案件。
二、战役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朱雪良任组长,副镇长沈其芳、副镇长胡建荣、镇人武部部长陈讯、派出所所长沈建良为副组长的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消防工作站内,镇消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是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经营必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明确行业系统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推进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防控工作。二是所有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战役结束前,9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2.强化排查社会火灾隐患。一、重点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仓库、公共娱乐场所、“三老场所”、城乡结合部居住出租房、商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等要害部位的检查力度。对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或“三改一拆”办公室。二、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应予优先拆除,在未拆除之前,应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严格组织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三、不断完善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消防队、村(社区)消防工作室、网格员“五位一体”的实体化运转机制,明确网格化工作的责任人、管理人,落实网格员,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四、动员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战役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所有部位、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五、对重点场所和部位,按要求实施防火巡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必要时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六、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根据《桐乡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核实的每条火灾隐患最低奖金不低于200元,激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热情。
3.强化节会期间消防安保。一是全国、全省“两会” 和重大节日期间,强化节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火灾高发区域、重点要害部位实行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二是节会前夕,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提醒提示,督促明确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对所有涉庆的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和宗教场所等落实“一对一”督导盯防。三是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经审批才能举办。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提前介入,严格审批手续。活动期间,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严禁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并制定现场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现场必须落实巡查值守人员,落实专班专人应急处置。
4.强化检查能力和执法力度。一是“实名制”监管。派出所负责对派出所列管单位、指导责任村(社区)进行单位检查;镇消防工作站和各“网格员”负责镇消防工作站列管单位、指导责任村(社区)进行检查,实行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派出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八条严管措施”。三是强化人员的专业培训。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培训指导。
(二)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发挥社区、乡村基层组织、派出所和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利用大型广告牌、宣传横幅、商场和街头电子显示屏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消防常识知晓率,全面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集中开展灭火救援准备。一是紧紧围绕冬季火灾特点,组织镇专职消防队员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队员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科学组织训练,规范处置程序,提高严寒、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实战能力。二是强化辖区熟悉,镇专职消防队对辖区现有消火栓进行摸底调查和维护保养,调整完善水源图册,确保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驾驶员对消防取水口掌握率达100%,并将检查情况函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三是强化执勤战备,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确保指挥效能的有效发挥,坚决防止因初战力量不足造成救人、控火不力、耽误战机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组织镇专职消防队每周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清理淘汰超过服役期限和失效的装备,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四是强化战备安全,做好车辆、器材的维护保养,做好车库防寒、水箱、水泵防冻和车辆防滑等工作。在执勤战斗任务中,严格落实“谁指挥、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强化灭火救援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火场安全观察员的作用,确保队员生命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河山镇今冬明春 “清剿火患”战役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针对当前严峻的火灾防控形势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对消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研究措施,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跟踪问效,强化督导。镇消防安全委对战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领导干部对本辖区进行分工,实行分片包干、靠前指挥。战役期间,镇消安委将组织检查,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情况、违规违纪行为,全镇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狠抓责任,严肃追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实施考评,落实奖惩。 各村(社区)、各单位“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镇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
(五)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沈永根,669583),每月10日、24日前汇总上报市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桐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河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