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桐乡市妇幼保健院医用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登记表》)收悉。我局经核查和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诊所在位于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路以西,振兴西路以南,老板桥港以东,石门路以北地块的新院址内配备4台医用射线装置(DR.x光机2台、乳腺X光机1台、CT机1台)。
二、原则同意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基本评价结论,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依据。
三、你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辐射防护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根据辐射法律法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
(三)落实各项辐射环保措施,对X射线装置设置灯光警示信号系统、辐射警示标志和中文说明及必要的防护装置。
(四)有关涉及射线装置的各种文件、说明书、监测报告等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并长期保存。
本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提交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并配合我局做好辐射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1日>附件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