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 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嘉食安委办[2014]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食品安全 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食品安全为根本,创新实践,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完善社会监督网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实现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作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我宣传,你传递”食品安全大宣传活动、“你点题,我检测”食品安全大抽检活动、“你举报,我查处”食品安全大整治活动,积极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拓宽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渠道,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化监管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
结合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特别是今年部署开展的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许可证专项整治、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等工作,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媒体推荐的微博达人、社会监督员、市民代表等参与,组织开展“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每次检查活动应邀请当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开展检查前,对参与检查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和介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做好督促整改和跟踪复查。查处结果及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参加检查人员。
(二)“我宣传,你传递”食品安全大宣传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教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科普展览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实现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结合实施“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教育,实现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打造固定宣传平台,办好政务网站,探索和实践政务微博,处理网民诉求,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有效向社会提供电子政务服务和网络咨询服务。在村(社区)设置的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指导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利用本单位公示栏、电子屏幕等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深化与媒体的合作互动,策划组织相关栏目,开展分层定向宣传,大力宣传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动态新闻、食品科普常识,充分展示监管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你点题,我检测”食品安全大抽检活动
拓宽抽检点题信息征集途径,认真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社区)协管员、行风监督员等意见建议,利用政务网站、新闻媒体、会议、宣传咨询活动等载体向公众广泛征集食品安全抽检点题信息。监管部门根据样品代表性、检验可行性等确定食品检测产品目录和检验项目,按照程序组织监督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告知申请人,在网站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从而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工作满意度和消费信心。结合实际开展快速检测活动,由参与检查人员随机指定品种,现场抽样、现场快检、现场出检测结果,让公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有直观了解。
(四)“你举报,我查处”食品安全大整治活动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食品领域质量安全问题。通过举报线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政务网站等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场所,收集公众举报信息。注重加强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发挥志愿者、义工等社会监督队伍作用,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提供有力线索。结合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许可证专项整治、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等重点工作,深挖一批违法线索,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将“食品安全 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社会共治制度建设、增强执法部门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细化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将“食品安全 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纳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通过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寓监管工作于服务之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快提升服务水平。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将“食品安全 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与具体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举措、责任落实、督促检查、保障措施等扎实到位。要以“食品安全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不断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 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在活动中展现出来的新气象、新风貌,为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推动活动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活动效果。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并于2014年12月中旬报送“食品安全 你我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嘉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 上一篇: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水环境整治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