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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镇、街道、开发区科委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科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对镇、街道、开发区科委工作开展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核办法
考核分A、B、C三个组开展,A组包括开发区、梧桐街道、濮院镇、崇福镇、洲泉镇;B组包括凤鸣街道、乌镇镇、高桥镇、石门镇;C组包括龙翔街道、屠甸镇、大麻镇、河山镇。采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书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计分办法见附件),科技局将定期公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年底根据考核分值,评定一等奖4个(其中A组2个、B组、C组各1个),二等奖6个(每组各2个),三等奖3个(每组各1个),分别给予奖励。
二、考核要求
1.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2.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考核工作中如实反映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考核指标,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推动各项科技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科委根据考核要求,抓紧落实,创先争优,推动全市科技事业跨上新台阶。
附件:1.2014年镇、街道、开发区科委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2.2014年镇、街道、开发区科委工作考核部分任务分解表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