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公路边“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桐乡市公路边“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加大公路边“三改一拆”整治工作力度,规范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提升公路边绿化景观,营造“舒适、美观、生态”的公路环境,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嘉委发〔2013〕15号)、《嘉兴市公路边“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3〕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拆除违法广告和违法搭建的临时市场为重点,拆除公路边(包括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200米范围内和普通国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外100米范围内、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外5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含违法广告、违法搭建物、废弃建筑物、违法构筑物和地面、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等,下同),建立“统一规划、有序设置、规范管理”的公路沿线建筑物长效管理机制;以提升城市主要出入口绿化形象为重点,完善公路边绿化景观,确保公路沿线绿化绿量饱满、层次分明、景观优美,营造“舒适、美观、生态”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广告设置规划。根据《桐乡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编制规划,其中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200米范围内和普通国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外100米范围内、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外50米范围内的广告设置规划于2014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沪杭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和沪杭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设定为禁止设置区。
(二)核查违法建筑信息。2014年4月底前,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公路边违法建筑有关信息,建立违法建筑数据库,明确违法建筑的性质、数量、拆除或整治方案。
(三)实施拆除工作。相关规划批准实施后半年内,完成全市高速公路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普通国省道、县道公路沿边违法建筑和临时市场等违法搭建的拆除工作。
(四)规范已批广告设置。对不符合设置规划要求的已批到期广告不再续批,由原设置单位于相关规划批准实施后三个月内自行拆除。对存在版面破损或安全隐患的未到期广告,由原设置单位分别负责修复或拆除。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外100米范围内、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外50米范围内的广告设置和管理,按《桐乡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于2014年底前按照广告设置规划完成公路边广告设置。通过三年整治,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全市公路沿线建筑管理长效机制。
(六)提升公路绿化景观。2014年底前,完成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边的绿化景观提升工作。公路用地内种(补)植原有绿化林带,做到宜种尽种;公路用地外因地制宜选择树种,梯次种植,营造从内向外、由低到高的多层次立体绿化,从而形成公路用地内、外两条层次分明、有序结合的绿化带,达到绿化美化和景观效果。实现公路沿线宜林地段绿化覆盖率达到95%,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15米以上。
三、职责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