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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桐乡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9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构建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有效提升农业服务能力,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谐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指导,创新思路,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合作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满足农民群众服务特别是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为目标,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开展示范村(社、企业)、示范户(场)创建工作,加快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14年,形成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建设内容

  (一)多元培育服务组织

  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加快完善农业公共服务组织体系,提升合作化服务能力。

  1. 健全公益型服务组织。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在2012年已全面完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以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站和农技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服务条件、完善运行机制、畅通技术渠道、强化服务队伍,全面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业气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业防灾减灾、承包土地流转和农业政策法规宣传等公益性服务为一体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

  2. 壮大合作型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经济薄弱村的转化,强化集体“三资”管理,夯实为农服务基础;鼓励村级组织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服务公司、服务站等形式,围绕粮油生产,提供农机化作业、粮食烘干、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给农民提供质优价低的服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机制创新,开展统一服务,延伸服务领域,兴办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等经营实体;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引导组建服务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生产、服务中的带动作用。全市培育市级规范化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95家,粮食、服务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90%以上的村建立农业综合服务站、牵头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组建农业服务公司,每个粮食功能内的服务组织达到全覆盖。

  3. 发展市场型服务组织。培育发展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等各类市场化服务主体,以利益联结和产业配套为纽带,建立“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 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把分散农户纳入到产业化链条,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基础、各类服务组织为骨干的市场化服务网络。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7家、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 20家,种子经营公司1家,农资连锁店130家,积极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为行业内企业和成员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联合协作,提高整体服务能力。

  (二)建立完善服务平台

  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支持市场性服务组织参与,拓展服务功能,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

  1. 构建农技推广服务平台。整合农业信息网、12316、农技110等各类信息资源的同时,全市要按照“一个产业、一位专家、一条技术路线、一支技术队伍”的要求,建立起以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为补充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实行专家技术负责制和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责任制,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责任区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发放《农技专家联系卡》,为全市各类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供需对接、农业技术、市场行情、农资供应、土地流转等系列化的社会化服务。

  2. 完善资源要素服务平台。强化农业生产经营的要素保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农业金融担保等服务平台,为农村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规范流动提供交易服务,有效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中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制约,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农村资源的资本化。

  3. 强化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中心,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发展;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拓展延伸服务范围

  从产前、产中服务为主向各个环节全程服务延伸,从提供产业性服务为主向产业服务和抵御二类风险的保障服务并重转变。

  1. 产业性服务: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各个环节,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产前重点推进气象、产业发展、市场供需与农业服务等信息发布,统一种子种苗供应,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产中重点推进集中育秧、机耕、机插、机灌、机收、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资统一供应、回收等生产性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劳动强度;产后重点推进农产品粗加工用房、粮食烘干中心、冷库、仓储等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规范培育农村经纪人和营销大户,建设鲜活农产品预冷、整理、加工、集货等设施及冷链物流系统,加强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整合,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 保障性服务:围绕提升农业抵御风险能力,推进农业保障性服务。重点推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集聚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品质,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推动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监管模式的创新,探索开展具有农村特点的抵质押贷款,解决服务组织资金不足矛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信用认定,提高服务组织社会知名度;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将服务组织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增强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能力。

  (四)提升增强服务能力

  创新供需对接机制,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建立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服务,发布服务收费指导价;利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服务需求预约、对接、反馈机制,提高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和覆盖面,确保服务质量,满足服务需求。对服务质次价高,被服务对象投诉二次以上的服务组织,纳入服务“黑名单”。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创建试验示范基地,开设各类庄稼医院、水产医院、畜禽医院等服务机构;鼓励服务组织通过政策引导、特许经营、合同外包、共建平台等方式,实现服务资源整合、服务信息共享。提升服务设施,新增农机装备1200台(套),农机总动力累计达到32.57万千瓦,农业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78%以上。

  四、工作部署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4年3月底前):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加强社会化服务工作宣传;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全市各类服务组织的现状;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培训,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工作重点,凝聚力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内容。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4年4~5月):加强指导,重点在培育服务主体、搭建、提升服务平台、拓宽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方式等方面下功夫;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促进平衡开展。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4年6月底前):对创建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创建成果后上报市农经局(农办);经市对示范创建情况进行实地审核、评价、验收后上报省农业厅,接受省厅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要求高,需要强化保障措施加以推进。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钱松华副市长任组长,黄剑、郭林江任副组长,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经局(农办)、粮食局、供销联社、信用联社、工商局、气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局(农办),由农经局(农办)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各镇(街道、区)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项目建设的办法,加强对服务组织设施购置、服务延伸、人员保险等环节和建设平台等方面的扶持,对发展生产性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组织管理规范、服务绩效明显的村级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落实农业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实施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制度,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中就业、创业,领办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制订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提高农技人员的专业水平。

  (四)强化制度保障。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建工作,必须强化工作责任,用规范的制度、高效的工作机制来推进。按照“组织健全、功能齐全、服务全面、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社会化服务创建工作推进评价机制,定期交流创建工作中的有效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加强宣传培训,重点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示范建设标准等宣传到每个服务组织。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成效和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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