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河山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2日
河山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嘉兴市、桐乡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监督抽检批次。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治一批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浙食安办规〔2013〕1号)和《桐乡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桐食安委〔2013〕6号)规定,公布一批食品企业“黑名单”。
(七)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进展,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
(八)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96317等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资金。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蔬菜、水果、茭白、杭白菊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的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8.农村集体家宴烹饪场所食品加工卫生条件简陋,冷藏设施不足,半成品与熟食长时间混放,极易引起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隐患行为。
9.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无证非法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
(二)重点场所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制作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农贸市场自制食品及其周边区域;
5.屠宰场所;
6.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7.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打击重点,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百日严打行动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严打行动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机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
(三)深挖案源线索。要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让广大群众广泛知晓行动内容,参与到行动中来。通过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各方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食安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百日严打行动的督查指导,适时组织人员检查行动进展情况。对案件查处力度大、案件查处数量多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加大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联动、联防、联控、联打”机制建设,确保百日严打行动顺利进行。食用农林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由农经部门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按照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纳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百日严打行动。
(二)形成打击合力。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大检查整治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镇食安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联合执法。
(三)加强社会监督。要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协管员、网格组长的作用。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投诉要及时回应,依法处置,对有关农村食品安全的举报线索,要及时检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并按规定兑现奖励,提高全社会举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每月向镇食安办报送百日严打信息,于2014年6月6日前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镇食安办。
联系人:李海林,联系电话:13586403322(663322)
附件: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月报表
附件
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月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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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本期数 |
累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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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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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 |
品种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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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数(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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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违规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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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黑名单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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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线索数(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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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立案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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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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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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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受理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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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 |
立案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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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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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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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黑窝点”等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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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 |
举报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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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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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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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导 |
参与媒体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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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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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送时间:4月10日、5月10日、6月9日。
2、刑事立案、破案情况请附案情简要说明。
填报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