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4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直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12〕46号)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全市“稳中求进、狠抓落实”的工作主基调,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4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工作亮点,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2014年计划全年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760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3500人,其中新技师2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中初级培训3500人;创业培训600人。全年计划职业技能鉴定发证12000人,其中在校学生5000人。
二、工作内容
1、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围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切实解决其就业问题。根据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切实加强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贯通企业职工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高创业成功率。
2、全面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企业选人用人的自主权,切实提高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主动性、积极性,按照“把评价权交给企业,部门定标准、定规范”的思路,结合企业生产实践,进一步开展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工作,使技能人才培训更贴近企业的生产需要,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3、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拓宽技能人才培养途径,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各行业、企业生产特点,发挥技术工种优势,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的技能竞赛。开展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提高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水平。对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规定名次的选手直接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强化高技能人才平台建设和选优工作。进一步做好桐乡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室、嘉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创建工作,使工作室能够成为企业技师技术交流、科研创新、师傅带徒的平台。大力开展“首席技师”、“十佳技能人才”、“岗位技术能手”等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实行“组织发动、培训承办”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技能培训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的基础上,由各人力社保所发动辖区内企业,组织参训人员。培训承办由人力社保部门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中挑选条件较好、信用度较高的单位实施,实现企业、人力社保所、培训单位的有效对接。
2、严抓质量,提高培训实效。严格执行职业培训开班事前审批、事中抽查、事后鉴定考核制度,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培训过程的监督,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原则上每期办班的人数规模不超100人,单家企业当年开办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初、中级培训人数不超100人,集团公司不超300人,高级工以上人数适当放宽。就业培训督导员对培训招生情况、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师资和实训落实情况、教学组织情况、培训质量情况、补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快选拔培养一批创业培训讲师和创业咨询师。
3、规范台账,形成培训补贴资金结报长效机制。
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培训结报台账资料,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按季度申报,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培训机构申请定期召开结报审核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向市财政申拨资金后下拨。根据资金总量安排,对申请补贴的培训项目每个班次在100人以下的按相应标准补贴,超过100人的不予补贴。培训机构应将政府补贴项目分项核算,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培训直接和间接相关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可列支组织发动工作经费控制在5%以内。
4、重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2014年桐乡电视台“人力社保之窗”专题栏目,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典型,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技能人才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其他媒体平台,以播放电视移动字幕、制作宣传手册、刊登培训通知等方式做好培训宣传发动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良性循环。
附件:2014年职业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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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