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桐乡市人力社保局机关作风效能
建设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桐乡市人力社保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4日
桐乡市人力社保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督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保障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目标
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树立人力社保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和借调人员)。
三、督查组织
局建立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组,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督查工作。
四、督查内容
1.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局机关各项工作是否落实、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是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2.作风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及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内部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关运行是否做到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文明;是否落实作风效能建设和便民服务措施,是否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是否采取措施解决作风效能方面的问题,是否制定预防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是否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嘉兴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六条禁令”、桐乡市机关效能建设“六条禁令”和局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禁令。
3.阳光政务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的受理部门、经办人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服务对象、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情况、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重要信息是否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网上办事大厅受理的事项是否及时得到办理,办理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中反馈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4.依法行政情况。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权,按法定程序办事;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做到主体合法、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理适当;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有无滥用职权、执法扰民等问题;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
5.信访办理情况。来信来访的渠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立投诉信箱,公开投诉电话;信访接待制度、包案制度是否落实,各类纠纷是否得到及时调解,来信来访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办理转办的信访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督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督查组要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相关科室(单位)和个人要针对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分析和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达到整改效果。
五、督查方式
1.督查主要采取随机督查与专项督查、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结对部门交叉检查与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其中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督查(除交叉检查外)确定1名局领导带队,督查人员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定期督查逐月进行轮换(见附件1)。督查结束后填写局作风效能督查情况表(见附件2)报局监察室。
2.设立监督投诉电话(88110828、88197920),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六、责任追究
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情况纳入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及时通报相关科室(单位)和个人,并在本局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出现问题的科室(单位)和个人,由督查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实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的,按照《桐乡市人力社保局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桐人社〔2014〕9号)给予处理。
附件:1.2014年人力社保局作风效能建设定期督查安排表
2.桐乡市人力社保局作风效能督查情况表
3.桐乡市人力社保局作风效能检查违规行为确认单
|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嘉兴市人力社保局。 |
|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