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供水、供电、供气有关单位:
水表、电表、燃气表合称“民用三表”,其量值准确与否一直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消费者投诉有增无减,主要存在到期未轮换或首检率达不到要求等问题。今年,“民用三表”被列入省质监局“你点我查”重要内容。根据《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确保“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贸易结算用“民用三表”进行一次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对象主要是各供水、供电、供气单位。
二、检查内容
各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的“民用三表”在安装前首次强制检定及按照规定期限更换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23日止,各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要按照《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并认真填报自查表(见附件1),于5月23日前报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217办公室,联系电话:88036876。
2.监督抽查阶段:从5月26日至8月底前,我局将对辖区内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民用三表”准确与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各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密切配合质监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确保本次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依法履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企业是强检计量器具第一责任人的法制意识,落实好“民用三表”的安装前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工作,确保达到2个100%的要求(即:首次检定率100%、到期轮换率100%)。
附件:“民用三表”使用单位检定情况单位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