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事故的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制定了《2014年度河山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2014年度河山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 2014年度河山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7日
附件1
2014年度河山镇村(社区)安全生产
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桐乡市人民政府与我街道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努力实现三项指标不突破市控指标,坚决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分调动村干部特别是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意识,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做好工作,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考核范围
9个村和1个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时间
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四、考核要求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和充实企业安监工作、消防安全、水陆交通安全、建筑工程(两新建设)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水利农机安全等领域的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制订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领域工作计划和措施。
五、考核内容
考核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本规范和2014年度河山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主要工作任务。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014年度河山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六、考核方法
在年终镇政府将成立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行政村(社区)考核。考核采取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方法:
1.考查。对各村(社区)进行现场考核,依据《2014年度河山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等考评办法,逐项检查全年工作的落实情况。
2.部门考评。根据镇政府平时掌握的各村(社区)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情况,对照考核的要求,由各部门分别进行评分。
3.确定结果。由镇政府2014年度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各村(社区)的考核得分进行汇总,经审核以后确定考核结果。
4.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本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消防、建筑工程(两新建设)、食品药品、水利农机等领域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本辖区内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一次2人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发生瞒报事故经查实的;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或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取消当年度考核奖励。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考核奖励
年终考核结果将通报给所在村(社区)。根据考核成绩,设立若干名奖励: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500元;三等奖2500元。
附件2
2013年度河山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单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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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领域 |
工 作 目 标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自评分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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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 业 安 监 工 作 (30分) |
1.认真贯彻落实镇政府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求及目标,及时与本辖区内规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
2 |
责任书签订无故少一家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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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发生事故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5 |
无事故的得基本分,发生一起扣3分,造成人员死亡的扣5分。迟报、漏报、瞒报分别扣1、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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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和完善村社区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员,制订事故防范体系,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管理有序,各项制度完善。 |
2 |
人员不落实扣2分,未建立事故防范体系,应急预案的少一项扣0.1分,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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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牵头抓好安全生产各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并组织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对辖区规下企业开展评估分级管理。 |
2 |
上级布置的专项治理少一项扣0.25分,专题会议少1次扣0.25分。未对规下企业开展评估分级的扣1分,少开展1家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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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镇政府在不同时期布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活动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检查要有记录,并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
2 |
镇政府布置的检查活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检查要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少检查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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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上级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班等。 |
2 |
未按时参加各类培训的,少一人扣0.5分。被检查发现无证上岗的,每人扣0.5分,直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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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消 防 安 全 (20分) |
1.认真贯彻落实市府、镇政府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要求及目标,及时与本辖区内的企业、商店、场所、个体工商户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
2 |
责任书签订无故少一家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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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内商贸企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和火灾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为零。 |
4 |
企业单位(包括个体户)发生火灾,扣2分。造成人员死亡每1人,扣4分。被查处消防违法单位,每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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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消防安全主任及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员,建立消防安全防范体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制度,制订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单位、公共场所人员消防灭火、自救、逃生演练和灭火机使用培训,消防安全监督有序。积极参加各类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消防监督工作能力。 |
2 |
人员不落实,未建立应急预案扣1分。未参加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培训,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因平时检查不到位或上报不及时,而被镇政府组织检查发现存在无组织演练及培训,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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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攻固“清剿火患”、“三合一”专项整治成果,杜绝新消防重点隐患单位、“三合一”场所的产生,对列入镇政府消防重点监管的单位,根据整改要求及时督促火险隐患单位进行改正,并按照“四个能力”要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改正到位。检查要有记录,并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行业、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及时上报消防安全情况,配合做好火灾事故调查。 |
5 |
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检查要有记录,少检查1次扣0.5分。未建立隐患单位台帐扣0.25分。隐患改正不到位,扣0.25分。在重点隐患监管其间发生火灾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每次/家扣2分。查到一家“三合一”场所,每次/家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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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类评估、监督和指导。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火公约”和规下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员,并形成辖区内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格”化,每年更新。 |
2 |
不实行对辖区场所、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上报街道消安委或街道防火队,扣1分,没有全部实行的,每少1家扣0.1分。 根据实际查阅台帐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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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水 陆 交 通 安 全 (15分) |
1.认真贯彻落实镇政府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求及目标,建立船舶登记台帐,及时与本辖区内规下船主、签订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 |
6 |
责任书签订无故少一家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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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内交通(含水上)死亡事故为零,发生事故的村领导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做好现场的保护,并协助交通部门勘查现场工作。 |
5 |
辖区内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扣5分。 没有积极协助交通部门的扣1分,辖区事故控制在上级下达数内,超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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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台帐,各种资料齐全、完善,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资料按交通部门要求做) |
5 |
资料不全,每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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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辖区内的道路,桥梁、安全设施、堆放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
4 |
镇政府布置的检查活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检查要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少检查1次扣0.5分。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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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建筑 工程 (两新 建设) 安全 (15分) |
1.建立村两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小组,落实用水、用电、交通、施工机械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分工,制定应急措施实施方案。 |
5 |
未落实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到一次扣1分;现场检查有安全隐患的,检查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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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两新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设施,实行各村例行检查制度,建立台账,并对自查情况上报周报及月报。 |
10 |
未按时上报周报或月报的,少一次扣0.5分;台账资料不完整,或没有建立档案资料的,检查到一次扣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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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保拆房、建房安全,从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购买保险。 |
10 |
未持证上岗作业的检查到一次扣1分,拆房建房施工中未购买作业人员保险的检查到一次扣1分;发生伤亡事故的,每受伤1人扣2分,死亡1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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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两新建设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座谈、短信平台警示工作,并形成台账资料,切实提高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
5 |
每季度内未安排一次宣传教育、培训座谈或短信平台警示工作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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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10分) |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建立健全监管台帐,明确专人负责食品药品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食品药品预警和应急体系。 |
3 |
人员不落实扣1分,工作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扣0.5分。未建立食品药品预警和应急体系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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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内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死亡事故,不发生10人及以上瘦肉精中毒事件。 |
3 |
无事故的得基本分,造成人员死亡的扣3分。造成10人及以上瘦肉精中毒事件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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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辖区食品生产作坊、食品经营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每半年对辖区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 |
2 |
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检查要有记录,少检查1次扣1分。辖区食品作坊、食品经营户未进行登记的扣1分。少登记1家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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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
2 |
未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分,少1次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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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水利 农机 安全 (10分) |
1.各村做好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的管理,安全工作。 |
2 |
责任到人,出现责任事故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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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水利工程,在建过程中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
6 |
施工企业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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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上报汛期汛情和灾情,认真做好灾情统计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
2 |
不及时上报汛情和灾情,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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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一票否决项 |
1.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发生瞒报事故,经查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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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出现其中1项均取消考核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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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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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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