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将《洲泉镇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洲泉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0日
洲泉镇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福祉放在首要位置,紧扣“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着力推进平安洲泉、法治社会和过硬队伍建设,努力为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五水共治”、“三改二拆”、“三治”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努力营造法律服务环境。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
2.深化法律咨询服务建设。按照全面深化“五位一体”改革发展要求,加强镇、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进镇、村(社区 )法律服务团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建章立制提供法律意见,为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建议,为政府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帮助。不断推进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拓宽企业法律顾问覆盖面,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3.推进法律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深化镇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以现有司法所职能履行为基础,加强法律援助站、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窗口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内容,努力形成“上联政府机关、下系千家万户”的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末端,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服务民生工作
1.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联动机制,强化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各基层村(社区)调委会、专业调委会之间以及法律援助站人力资源的整合联动对接;健全外部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卫生、人力社保等相关单位的联动,拓展服务效能,深化“诉调”、“警调”、“交调”、“医调”、“劳调”五大对接和“援助与信访”对接等工作机制。
2.建立快速法律援助服务网。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建立法律援助快速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突出重点服务对象。不断提高服务和办案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协助市援助中心开启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工作,对涉及工伤和讨薪的案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等便捷服务;对涉及社会稳定人数较多的援助案件,实行提前介入;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4.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协助市援助中心开展专题法律援助大型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面,树立桐乡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三、深化管理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照省司法厅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在专编专职、外观式样、业务用房、机构性质、业务规范化等五个方面全面达标,并积累好相应的台账资料,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2.做优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民调解员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基层调解主任参加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深化等级调委会和星级调解员争创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的落实。定期召开基层调解主任会议,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排查和评估,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流,形成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和调处工作机制,增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实效。
3.推进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根据《桐乡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层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镇、村(社区)各层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职责,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督办和回访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运行机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和专业调委会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四、推进依法治理,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1.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普法。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大行动计划”和“平安桐乡”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2014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三治”建设,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浙江法治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事件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以“法律进工地”、“法律进新居民集居区”活动为重点,深化“法律十进”主题活动,牢牢抓住学校法制教育这个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以“法制宣传教育片”、“法制漫画”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法制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新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考试,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强化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创建法治文化阵地,着重加强城镇、乡村公共活动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按照法制宣传教育项目化要求,重点推进“法治广场”、“大型法制宣传牌”和“桐乡普法”微博等新型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法制宣传示范户、文化茶馆、市民学校、法制教育基地等特色阵地,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3.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实践检验普法教育成果,把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法制宣传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宣传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的作用。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在村(社区)网站开辟法制宣传专栏,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夯实基础工作,抓好特殊人群管理
1.加强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定期排查摸底、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和定向监测调查工作,抓好“三无人员”、重点帮教对象、青少年归正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安置帮教,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归正人员的帮教和管控工作。切实加强与监(所)的联系与协作,做好双向延伸的协调与配合。深入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帮教力量,动员组织工青妇、离退休人员等帮教工作志愿者到监所开展“延伸帮教”活动,鼓励和指导镇帮安办到监所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通过强化措施,实现归正人员帮教率98%以上,安置率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2.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完善村(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努力把工作站打造成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哨”、帮教帮扶工作的“主阵地”。组织专职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知识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力争在市局指导和支持下早日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充分发挥集中教育中心、警示教育基地、公益劳动基地等作用,健全教育矫正机制,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机制,落实指纹报到机制,为再犯风险评定提供更多参考,降低社区矫正再犯风险。健全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矫正工作督查力度,严防人员发生再犯罪,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漏)管率控制在1.5%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