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濮院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
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濮院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濮院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0日
濮院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
战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入冬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工作站主力军作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镇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宾馆饭店、商贸市场、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确保专职消防队伍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案件。
二、战役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全面明确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的责任,细化“清剿火患”战役的职责任务。一是村、社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战役的部署,要亲自带队检查、现场办公,解决消防重大问题。二是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经营必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明确行业系统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推进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防控工作。三是所有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战役结束前,9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2.强化排查社会火灾隐患。重点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仓库、公共娱乐场所、“三老场所”、古建筑、城乡结合部居住出租房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毛衫产业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检查力度。一是村、社区领导带头查。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主动检查辖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高危行业和社会单位,在 “两会”和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带队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生的火灾隐患,应亲自督办,跟踪问效。二是行业部门系统查。建设、民政、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安监、国资、粮食、旅委等部门要组织对所属行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对未经许可,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非法建筑,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对本行业系统内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督办。三是公安机关监督查。公安机关要发挥多警联动、协同作战的作用,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或“三改一拆”办公室。村、社区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应予优先拆除,在未拆除之前,应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严格组织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四是村、社区网格查。各村、社区要不断完善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消防队、村(社区)消防工作室、网格员“五位一体”的实体化运转机制,明确网格化工作的责任人、管理人,落实网格员,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五是社会单位自主查。动员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战役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所有部位、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重点场所和部位,按要求实施防火巡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必要时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六是人民群众协助查。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根据《桐乡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核实的每条火灾隐患最低奖金不低于200元,激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