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等工作,着力健全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根据今年屠甸“4·7”较大交通事故和前几年多人涉险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特点,统一组织开展以道路交通、建筑工程、消防、企业生产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由镇派出所牵头,镇交管站配合,严格道路交通路面管控,严查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闯红灯、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突出“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的安全管理,严防重点车辆较大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动态监管系统等技防措施和手段的优势,完善和巩固对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重点单位的监管水平和长效机制;办理制度和客运车辆夜间停运或者转驳规定,严防重点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积极推动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按时保质完成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其他临水、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工作,严防重点地段发生较大事故;扎实做好“智慧交通”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提高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由镇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牵头,以预防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架、深基坑、脚手架等部位的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在建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严厉打击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行为,严厉打击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现象,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确保不发生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开展消防安全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由镇派出所消防中队牵头,重点防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高层和地下建筑、群租房、城中村、农民工聚居区、小作坊和小工厂等场所较大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消防安全到位、装备配备到位。

(四)开展企业生产安全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牵头,重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和危化品企业等三场所一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完善落实安全管理、设备操作等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运行及维护,落实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召开开展安全生产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会议,相关部门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各参与单位责任,严格时间进度安排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于5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以及行业专项治理等工作,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做到责任、资金、措施“三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和提高工作成效。12月20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镇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镇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消防中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设联络员一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严肃态度、严密组织、严格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扎实推进较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

(二)实施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深层次、基础性、本质性突出问题,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智慧交通”建设试点等工作,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档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扎实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不断提高较大事故防控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检查力度,强化企业和部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专项行动不重视、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实施重点约谈整改和隐患挂牌督办。要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近年来本区域、本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理清较大事故易发部位、环节的现状,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方法,采用系统、综合的治理举措,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不发生较大恶性事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415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