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桐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和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嘉政发〔2014〕3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力争通过四年时间的努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到2017年,桐乡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4年下降2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对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严禁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改建为大容量燃煤机组。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到2017年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市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禁燃区内严禁新增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对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017年底前,市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3.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制订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大电厂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10万千瓦以下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改造任务,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它清洁能源。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

  4.发展清洁能源。制订天然气利用方案,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汽车加气站建设,加快推进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2015年底前,实现城市供气管网全覆盖,全市天然气年供应量力争达到5亿方左右,全市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3% 左右。到2017年,全市天然气年供应量达到6亿方左右。

  5.强化节能措施。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实施能源“双控”管理,对超出当地能源“双控”目标的工业项目,必须实施用能总量“等量”或“减量”替代,实现区域用能的动态平衡。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二)防治机动车污染。

  1.加强机动车管理。建立机动车排污监管机构与监管平台,严格执行新车和转入车辆环保准入标准,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加强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监督抽测,规范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收费。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以及对擅自拆除、闲置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监督管理。强制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升级换代,限制低速汽车在城市中心区域行驶,加快淘汰老旧汽车。禁止燃油助力车的生产、销售和上道路行驶,限制摩托车在市区通行。2014年底前,全面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监管体系,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适时扩大禁止通行区域范围。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含农用车辆、环卫车辆、工程运输车辆等)。

  2.提升燃油品质。2014年起,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供应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对车用燃油经营许可证和燃油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3.大力发展清洁交通。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公交、环卫等部门要率先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全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中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0%以上,在用营运公交车每年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0%左右。

  4.提升车辆运行效率。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加强步行道、自行车专用道路建设,倡导无偿拼车、通勤班车出行。采取高峰限行、鼓励绿色出行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同时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促进道路畅通。到2017年,桐乡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到19%以上。力争城市机动车总运行时间削减10~20%。

  (三)治理工业污染。

  1.实施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2015年底前,全市所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或改造,所有火电机组(含热电,下同)、水泥回转窑完成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投运,所有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在2014年7月1日前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2017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火电机组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现有6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基本完成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要求。

  2.治理工业烟粉尘。火电、水泥、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统一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达标的必须按国家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2014年7月1日前,所有火电机组(6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完成提标改造。2015年底前,全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基本完成除尘设施建设或改造,全面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

  3.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制订《桐乡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集聚区的综合整治与验收,VOCs排放量削减18%。2017年底前,完成印染、炼化化工、涂装、合成革、生活服务、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木业、制鞋、化纤等10个主要行业的VOCs整治,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VOCs排放量削减20%以上。

  (四)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

  1.严格产业准入。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城市建成区不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未覆盖的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地区,鼓励建设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项目。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2.优化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火电、水泥等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加快对城市建成区内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201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404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