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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人民政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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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2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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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1月14日,温岭市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松散,相关部门安全把关不严、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中央和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1·1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一刻也不放松;要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真正抓到细处、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和李强省长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二0一四年一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为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尤其要突出火灾事故多发领域、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重点问题。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大排查活动。大检查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和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村、社区行政区划实施区域检查,由村、社区负责,联村、社区的机关干部配合,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的情况和特点,组织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是否规范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是否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处置和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逐项检查,凡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停产整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值春节临近,人流、物流激增,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施工都处于繁忙时期,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保稳定、促发展、强民生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扎实果断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各级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各种形式迅速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落实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生产安全各个环节防范措施,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实行跟踪督办。要落实排查责任,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不留隐患。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实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坚决查处。
(三)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查找隐患,监督整改过程,形成全社会排查整治隐患的强大舆论压力。对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整治一起”。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意识,着力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切实解决责任追究问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社区、职能部门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于1月30日前报送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石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表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
附件
石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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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点 |
带班领导 |
联络员 |
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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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工业园区内企业 |
陈东、吕梁 |
张有泉 |
经发中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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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工业园区内企业 |
金雪根、高宜海 |
朱新荣 |
鞋管委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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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兴集镇内企业 |
沈永础、陈凌锋 |
徐剑峰 |
农管委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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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区域内道路交通、运输船舶、码头设备设施 |
盛楚江、周政荣 |
陈建江 |
交警中队、海事所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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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出租房、宗教活动声所、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
孟炎江、夏菁 |
李旻尔 |
徐小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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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场所 |
李新海、倪建新 |
曹立峰 |
陈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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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区域内交通设施、在建工程工地 |
方建学、都林强 |
吴天义 |
城建交管服务中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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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经营场所 |
周萍萍、朱煜根 |
严林高 |
於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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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照生产经营 |
郁松波、潘根田 |
徐秋林 |
工商所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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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设施、农机、农用车辆 |
蔡雨根、韩建棕 |
陆建富 |
农经中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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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持证上岗 |
庄永生、宋方泉 |
丁国强 |
质监洲泉站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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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内生产经营场所及公共聚集场所 |
各村、社区负责人 |
各村、社区安全协管员 |
村、社区干部,联村、社区干部 |
抄送:市安委办。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