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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4年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2014年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共桐乡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整治权力“不透明”,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5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途径,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行动重点

  (一)扩大公开范围,重点推进五大领域信息公开。

  1.全面公开行政权力信息。一晒权力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对外公布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各行政部门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进依法行政。二晒运行流程。公开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的依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信息内容,依法公开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产生的政府信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三晒服务规范。在机关大厅、行政审批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岗位职责、工作规范、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事项。(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各行政部门落实,8月底基本完成)

  2.有序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财政制度,严格规范开支,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的透明度和全面性,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在完成市政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今年要认真准备,积极稳妥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步伐,并按照省政府部署力争在2015年之前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市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机关积极准备,按省部署有序公开)

  3.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征收工作中各类法定告知,及时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依法公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决定、补助奖励政策等信息,实行阳光征收。二是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实现公开透明运行。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过程公开透明。(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审批中心分别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按项目进程依法公开)

  4. 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教育、医疗、公交、供水、供电、供气等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深化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由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二是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推进就业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审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建设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分别牵头,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落实,8月底前基本完成)

  5.推进行政执法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生态等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包括空气质量状况日报、PM2.5监测数据)、水质环境等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审批流程、状态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状态、结果公开。三是推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加大违法建筑拆除、环境污染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大治理工作,推行负面信用信息公开。(市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批中心、法制办分别牵头,相关执法部门落实,8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加强平台建设,实现平台资源共享。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改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同时根据信息服务基层需要,向审批中心崇福分中心、乌镇镇政府及濮院、石门、高桥等便民服务中心增设政府信息查阅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公益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室外电子宣传屏,积极主动发布正面信息,使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更广泛,更有效为社会公众服务。(市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室外电子信息屏的主管单位落实,6月底基本完成)

  2.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途径。有条件的单位,除了在门户网站、公开栏上主动公开外,也可以通过报纸、广播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对于即时性政府信息,还可以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提高公众知晓率。(市信息公开办公室会同宣传部有序推进)

  (三)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与实效。

  1.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四多四少不及时”现象,即:形式上公开多,实质上公开少;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媒体公开传播多,政府平台公开少;公开“正面”信息多,公开“负面”信息少;信息披露、更新不及时。因此,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各单位要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科室,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

  2.促进年度目标早实现。市政府每月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完成进度情况,各部门、各镇(街道)也要积极履行行政职责,主动发布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推动工作效率提升。年度工作思路或重点工作计划确定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工作总结应当及时公布,每年3月底前公开上一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实行公开督查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业务交流与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网上检查、季度通报、倒扣分制度,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信息公开工作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集中整治政府信息公开“不透明”行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定专人负责,健全公开机制,优化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公开责任,积极整改到位,做到应当公开全部公开。

  (二)加大公开力度。各牵头部门要根据省政府有关部署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项推进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各自职责范围,依法、主动、及时公开或更新政府信息,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平台的拓展和五大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权力清单和政策文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快更新速度。各单位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外公开,依申请公开按照申请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在此基础上争取快发布、早公开,彻底解决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不给谣言传播留空间,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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