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和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我市实际,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绩效预算编制办法,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
(一)强化预算约束,年度执行中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以外,各部门提出的新增事项均通过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予以解决,不得因此增加部门预算总额。
(二)提高预算执行率,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加快资金支付进度。2014年起,部门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91%的,相应压缩下年度部门预算控制数。
(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申请项目资金预算必须提出项目应达到的绩效目标,无绩效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二、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
(一)对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进行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二)加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力度,力争实现“当年收入、当年支出”。对连续两年及以上预算执行率达不到80%的基金支出项目,可在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内,将其累计结余资金调整到其他同类项目;确实无法执行的,研究将其累计结余资金调剂用于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
三、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