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成立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站的通知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市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惠民服务的意见》(浙司〔2014〕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嘉兴新联司法鉴定所(桐乡服务处)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