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及时调整、修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依据,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4〕56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对2013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桐乡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等2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有关实施机关应当予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