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关于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土地的整体水平,加快土地民主管理步伐,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在全市开展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块抓条保,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发动依靠群众,推进、规范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工作,保障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创建活动,使全市各村和广大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政策规范全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形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2014年,力争全市30%的村达到村级土地民主管理达标村(其中,10%的村达到村级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到2015年,全市50%的村达到村级土地民主管理达标村(其中,20%的村达到村级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至2016年,全市所有的村基本都达到村级土地民主管理达标村(其中,30%的村达到村级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
三、创建标准
(一)村级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重视、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体做到:
1.创建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将土地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村工作目标责任制;
2.制订创建活动具体措施和规章制度;
3.行政村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土地。
(二)村级土地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具体做到:
1.建立土地监察信息网络。结合耕地保护、土地巡查和土地信访等内容,负责日常巡查和信访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和执行党员网格化管理;
2.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经常性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土地违法行为并努力制止;
3.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多样,对本村村民宣传教育面达100%;
4.认真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加强耕地监管;
5.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和实施主体做好征地的前期工作,按政策将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向群众兑付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6.重视涉土信访工作,化解群众矛盾与纠纷,努力使信访问题在基层解决;
7.加强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和村民建房工作,依法管理集体土地资产。
(三)村级土地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具体做到“六无六到位”:
1.无侵占、破坏耕地现象,耕地保护工作到位。
2.无违反规划乱占、滥用土地现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到位。
3.无非法出让、转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现象,集体土地资产规范管理到位。
4.无侵占、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现象,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到位。
5.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现象,涉土信访矛盾和纠纷化解到位。
6.无闲置、抛荒和撂荒土地现象,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到位。
四、考评办法
(一)考核评分办法(见附件3)
(二)加分项目。
有下列情形的,实行考核加分:
1.“一户多宅”基本情况全面摸清并登记,属建新不拆旧的非法“一户多宅”拆除到位的;
2.“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等工作获得桐乡市级以上(含市本级)表彰的;
3.中心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成效明显的;
4.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农田补建等项目验收通过的。
(三)“一票否决”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