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国家专业档案是为满足各项事业和人民群众基本需求而必须建立的档案种类,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各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省档案局下发了《浙江省档案局关于深化推进国家专业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浙档发〔2014〕1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国家专业档案登记备份工作,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份范围
参照《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市档案局制订了《桐乡市国家专业档案登记备份名册》(附件1),名册中所列单位需对本单位国家专业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国家专业档案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库或数字化成果进行备份。
二、登记备份具体操作办法
国家专业档案登记备份主要包括档案登记和档案备份两个方面。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凡是列入《桐乡市国家专业档案登记备份名册》的单位,都应开展国家专业档案管理情况登记,档案登记每年至少一次,如办理档案登记后相关专业档案管理权属、业务范围等情况发生变动,则应重新进行档案登记。
2、对于已列入《桐乡市国家专业档案登记备份名册》,且范围、内容明确的国家专业档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其形成、保管和数据分布等情况,按规定开展档案备份工作。
3、对于暂未列入登记备份范围,但关系民生权益、确有备份需求的国家专业档案,形成单位与市档案局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备份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