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总结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市政府及市安监局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单位签订的《桐乡市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并认真做好迎接嘉兴市政府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单位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28家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政府办、教育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旅委、市场管理局(含药监局)、质监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

  (二)与市安监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45家单位: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经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计生局、城管执法局、人防办(民防局)、档案局、信访局、民宗局、新民局、总工会、团市委、广电台、供销总社、电信局、邮政局、气象局、红十字会、科协、国企办、烟草专卖局、高速公路指挥部、交警大队、濮管委、乌管委、高桥新区、崇福经济区、临杭经济区、水务集团、公投集团。

  二、考核依据与方法

  按照市政府及市安监局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内容,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以及关于下《2014年度桐乡市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2014年度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办法》的通知(桐安委〔20143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桐政发〔200922号)文件要求,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计入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三、考核时间安排

  201515日至115日。

  四、考核步骤

  此次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

  20141220日至31日为自查自评阶段,各单位应对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查漏补缺、自查自评和书面总结。

  (二)实地考核阶段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的实地考核将由市考核组统一组织,时间及安排另定。

  2.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考核,201515-15日,市安委办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考核(抽查安排情况见附件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1)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2)查阅相关台帐资料;(3)实地抽查一家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汇总核实阶段

  2015116日—20日,市安委办将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中涉及工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方面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初步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总结考核工作,落实专人,周密部署,认真组织。

  (二)把年度考核与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年度考核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各层次、各领域,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项整改落实。

  (三)切实抓好自查自评。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逐条逐项地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工作疏漏,并加大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和规范各类台帐资料,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要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材料。各单位在认真做好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将本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自评得分情况电子版于1225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综合科)姚宏,联系电话:8803813013705838010668010)。

  桐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7

附件1

2014年度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单位:

考核指标(总分200分)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加减分理由

  一、一般事故控制指标(100分)

(一)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含农村“两新”建设中的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扣2分。

100

(二)辖区内事故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数、伤亡人数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每超过一项指标扣2分。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100分)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有检查、有考核措施。

  10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每月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347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