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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 “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安生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5年2月5日1时许,安乐村百乐小区264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起火建筑为一幢四层砖混结构的民房,着火部位为底层楼梯间,是一典型的居住出租房屋,这起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基层“网格化”管理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条件薄弱、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有所反弹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为深刻吸取“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安乐村“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举一反三,迅速行动,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找准影响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和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薄弱环节,把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按照《桐乡市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附件5)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特点,紧密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专项治理,重点对辖区内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居住出租房屋,依托各基层组织力量,对辖区“不放心”的单位、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屋,开展“地毯式”排摸,逐一督改堵塞逃生通道、防火分隔不到位、“三合一”、建筑耐火等级低、电瓶车专用停放点(充电安全设施)、违章搭建、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等突出火灾隐患。同时,要注重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加大对尚存火灾隐患的跟踪督改力度,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不增“新量”,确保“闭环”。要加大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街道将开展安装智能型点式烟感探测报警器建设,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增加人员逃生安全系数。各村、社区确保在2月17日完成大排查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大整治。
三、突出宣传,全面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推动各有关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切实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公告、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挂图等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提示性宣传(附件4)。要针对当前电瓶车火灾多发高发的特点,在电瓶车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挂图和发放手册、宣传单;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居住、租住人员的特点,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演示等方式,曝光典型火灾,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宣传橱窗提示居民注意消防安全,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发生。
四、强化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街道成立了以陈丽悦为组长,徐新良为执行组长,施旭东、吴宾为副组长,街道安监站、消防工作站、工商所、派出所、城管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街道联村(社区)干部落实联村(社区)包片制,深入开展出租房屋大整治工作,做好出租房屋整治标准、整治告知书、责任书签订、整改告知书等资料发放宣传到位,“一户一档”资料整理规范。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必须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而擅自出租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出租方、承租方的法律责任。对这次出租房排查整治的各级干部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人员将依规问责,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村、社区将梧桐街道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汇总表和梧桐街道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详表于2月16日,春节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综治办朱建峰。
附件:1.梧桐街道出租房屋综合整治联村(社区)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