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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深刻吸取梧桐街道“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吸取“2.5”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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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深刻吸取梧桐街道“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吸取“2.5”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梧桐街道“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新区“网格化”管理责任的落实,彻底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现将《关于深刻吸取梧桐街道“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桐消安委办〔20155)文件及《关于吸取“2·5”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桐消安委办〔20157)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抓紧遵照落实。同时根据新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分片包干表,并明确如下:

  一、附件3作为新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分片包干责任体系。

  二、附件4作为排查用表,各村、社区可自行存档。

  三、附件5、附件6由各村、社区于215日前及春节后每月的25日前将报送至新区消防工作站陈佳涛处。

  附件:1.《关于深刻吸取梧桐街道“2·5”亡人火灾事故

教训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桐消安委办〔20155)

            2.《关于吸取“2·5”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

  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桐消安委办〔20157)

            3.振东新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分

片包干表

            4.振东新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5.振东新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详表

            6.振东新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汇总表

  7.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8.桐乡市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

  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5 2月9

附件1

桐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桐消安委办〔2015〕5

  关于深刻吸取梧桐街道“2·5”亡人火灾

  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52月51时许,桐乡市梧桐街道百乐小区264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起火建筑为一幢四层砖混结构的民房,着火部位为底层楼梯间,底层为仓库,二层为五间出租房,三、四层为房东住宅,是我市一典型的居住出租房屋,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这起火灾是继去年凤鸣街道“2.20”亡人火灾以来我市又一起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充分暴露出我市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层“网格化”管理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条件薄弱、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有所反弹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为深刻吸取梧桐街道“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梧桐街道“2?5”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举一反三,迅速行动,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找准影响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和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薄弱环节,把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要针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屋片区情况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的落实,切实按照《桐乡市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附件4)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不彻底、整治措施不落实、该发现未发现、该整改未整改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要结合本地辖区特点,紧密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专项治理,重点对辖区内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居住出租房屋,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动综治、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新居民、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对辖区“不放心”的单位、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屋,开展“地毯式”排摸,逐一督改堵塞逃生通道、防火分隔不到位、“三合一”、建筑耐火等级低、违章搭建、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等突出火灾隐患。同时,要注重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加大对尚存火灾隐患的跟踪督改力度,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不增“新量”。要加大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在梧桐街道开展安装智能型点式烟感探测报警器试点建设,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增加人员逃生安全系数。

  三、突出宣传,全面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推动各有关单位和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切实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公告、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挂图等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提示性宣传(附件3)。要针对当前电瓶车火灾多发高发的特点,在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张贴《谨防电动车起火》挂图和发放手册、宣传单;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居住、租住人员的特点,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演示等方式,曝光典型火灾,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宣传橱窗提示居民注意消防安全,每季度开展一次逃生演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发生。

  四、加强备战,切实提升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镇(街道)专职消防队要针对当前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规律和特点,加强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救援预案,充分利用基层消防力量就近靠前的优势,将基层防控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开展综合演练,完善执勤模式,搭建指挥平台,第一时间调集巡防、保安、专职消防队处置初起火灾,确保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将领导村(社区)分片包干情况于2月17日前报市消安委办公室;将《桐乡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汇总表》和《桐乡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详表》两张表格于217日及春节后每月30日前上报市消安委办公室。

  桐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5

附件2

桐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桐安委办〔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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