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文联)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全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让广大干部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廉洁、节俭的节日,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浙纪发〔2014〕10号)精神,现就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肃纪律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除外);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以各种名义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二、严格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