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振东新区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及冬春
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近期,全国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形势严峻,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2日期间,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生火灾事故,广东省佛山市发生企业气体燃爆事故,北京市海淀区、湖南省郴州市分别发生在建工地坍塌事故,共造成75人死亡,95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切实做好新区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桐政办发〔2015〕5号)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遏制事故高发的通知》(桐政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新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机制,深化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一要建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新区要在2015年1月底前与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要在2015年2月底前与个、小、微企业及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二要建立消防安全监管体系,2015年1月底,全面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三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制订出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办法,明确专(兼)职消防宣讲员及其职责,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员培训上岗。四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并针对行业特点,科学制订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改造。探索并建立长效管用的综合预防、管控、治理等级制,确保安全事故可防可控。
二、狠抓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