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十五届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4日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
差别化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差别化信贷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推动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助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差别化信贷工作实施重点
(一)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征信授信体系,加大对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
(二)加大对“三农”和民生金融服务领域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投放,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创新支农信贷产品和服务,增加信贷资金用于农业发展比重。
(三)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传统优势行业提档升级企业的信贷支持。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战略规划,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互联网产业、信息通信业、现代物流业、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倾斜信贷资源。积极支持我市开展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旅游业及其相关行业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服务。
(四)加大对绿色环保企业的信贷支持。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建立、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针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分类,相关结果应当作为其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加强环保正面信息的应用,利用企业环境信息等级评价结果制定信贷措施,加强列入环保黑名单企业的信贷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