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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培训考核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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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27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现有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目前设《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心理健康与调适》三门(教材已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写并出版),我市已完成了《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两门课程的培训考核,现将开展《心理健康与调适》课程的培训考核。

  三、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培训主要采用面授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授辅导。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学习辅导,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提高学习效果。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在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自行组织本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面授辅导。参加前两门公需课程培训考核时已经同意自行办班的此次自行组织面授辅导不再另行报备。公需课程面授辅导时间为一天。

  (二)个人自学。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积极组织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学,通读教材,认真思考,勤做练习,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并利用互联网优势不断知识更新。

  四、培训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工作由桐乡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按计划分期分批统一组织,教材由培训中心按报名培训人数统一征订,培训单位可于报名或参加面授辅导的当天领取。

  《心理健康与调适》课程培训考核时间定于4月25—29日,5月6—10日。

  培训中心汇总报名情况后按上述日期统筹安排报名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考核。

  公需课程培训考核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统一反馈单位参加培训人员考核成绩情况,并对考核合格者发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每门课程折算8个学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五、培训报名

  参加过《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培训考核的人员单位,由培训中心负责通知安排具体培训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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