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表彰2014年度耕地保护暨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和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新机制,耕地红线得到严格规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涌现出了一批奋发有为、业绩突出的耕地保护暨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根据《关于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力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桐委办〔2013〕24号)和《关于继续开展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桐委办发〔2014〕45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性,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8个)
一等奖:濮院镇
二等奖:龙翔街道 大麻镇崇福镇
三等奖:梧桐街道 洲泉镇 石门镇 河山镇
二、优胜单位(6个)
财政局 发改局 农经局(农办) 国土局 督考办经信局
三、先进个人(30名)
凤鸣街道朱利民
乌镇镇 王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