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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政发[2017]29号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桐乡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豆制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确保全市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豆制品,减少豆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排放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排污入网、规范供热、严格准入”的原则开展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通过规范整治,关停全市范围内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和废水未达标排放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全面整顿和规范我市豆制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提升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实现豆制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排污入网。所有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必须建成废水预处理设施,厂区管网进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进行规范化预处理,排放废水水质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污水管网。
(二)规范供热。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必须淘汰高污染小锅炉,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应接入供热管网;集中供热无条件且在主城区外的,允许暂时使用清洁能源锅炉,但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应接入供热管网。
(三)严格准入。豆制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必须符合相应准入标准,依法取得生产、流通、餐饮等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并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
二、政策措施
(一)对照标准,规范提升。实施规范提升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废水预处理设施建造、污水管网接入、供热方式更改和生产车间整改等措施,完成整改后,向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领相关证照后方可继续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
(二)明确政策,强化引导。对有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在规定期限内自愿提前终止法定经营期限,主动关停的给予适当补偿;对无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关停,并自愿上缴生产设备的,其设备可以按残值予以回购;对本轮整治中强制关停的以及历次整治中明令关停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不予补助。具体处置办法和补偿、回购标准等由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相关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相应标准直接拨付至各镇(街道)(含开发区、振东新区,下同),其他涉及整治工作的相关经费由镇(街道)自行解决。
(三)合理布点,保障供应。根据目前有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分布情况,鼓励梧桐街道、崇福镇、洲泉镇和高桥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设立符合标准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同时,鼓励完成规范提升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提高生产能力,鼓励农产品配送企业参与豆制品配送销售,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4月底前)
成立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我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并开好动员大会,向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宣传本次规范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整治目标和重要意义,阐明相关工作要求和配套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