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核定2014年度崇福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桐房委办〔2014〕2号)已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桐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开发成本监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我局审价委员会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崇福镇崇德家园小区,多层,160套经济适用住房在面积控制标准(建筑面积75平方米)内的销售价格为23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层次差价增减率详见下表,楼层差价增减代数和为零,架空层(车库)价格为117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超过面积控制标准部分,75-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建筑面积)部分销售价格为31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层次差价增减率同上。
三、上述销售价格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经济适用住房层次差价增减率(%)
